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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判不准离婚如何再次起诉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4日19:39 新晚报

  读者问:我提出离婚后,女方不同意。法院开庭认为离婚理由不充分、证据不足,判决不准离婚。但自判决后,我与女方一直分居,我可否以此为理由再次提出离婚?……1524350哈1524350 尔 1524350 滨 1524350 日 1524350 报 1524350 报业集团

  律师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不予受理。”根据你的情况,如果你有新的证据、充分的理由,随时可以再起诉离婚;如果没有新证据,过了六个月后再起诉离婚,人民法院也会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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