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存款会被冒领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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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4日23:07 青年时讯 |
银行违规操作,致使储户280万元存款被人冒领。冒领存款者和银行相关工作人员至今逍遥法外,索要存款的储户却被当成诈骗犯被限制人身自由4年多、被羁押29个月(7月5日《中国青年报》)。 《中国青年报》的这一报道告诉了我们一个典型的因为储户存款被冒领而形成的案件。从报道有关这一案件的细节———冒领者提供的签名和印鉴与储户预留签名和印鉴不符— ——来看,在这一案件中,焦作市农业银行难辞违规操作之咎;我们甚至不能排除该行有关工作人员与冒领者内外勾结作案的可能。然而,无论如何,焦作市农业银行均应对储户存款的被冒领承担全部的责任,即:立即支付储户的全部存款和利息,并对因推迟支付而给储户造成的损失做出赔偿。然而,焦作市农业银行没有这样做,他们不仅没有对储户做出赔偿,而且利用它的强势社会地位,反而对储户做出诈骗指控。焦作市农业银行的做法也并非不可理解,他们这样做的目的应该有三个:其一,是想借此摆脱因为存款被冒领而形成的280万元存款的本息损失;其二,是想借此来维护它的形象,避免给外界形成“焦作市农业银行业务操作不规范、存款风险过大”的不利形象;其三,无非就是想借此保护它的员工,保护有关员工不会因此而承担行政的、甚至刑事的惩罚。 但是,这样一种做法恰恰证明了焦作市农业银行的愚蠢!从我们可以知道,将一个存款被冒领的储户诬为诈骗犯,在技术操作上是多么的不可行!而在道义上是多么的令人不齿!即使你有多么强势的社会地位! 当然,在这一案件当中,我们同样看到了司法的不公。焦作市马村公安分局涉入此案究竟是因为他们的责任感,还是因为某种潜规则?在这个问题上,我看有关机构是大有追查到底的必要的。因为如果这个案件中只有焦作市农业银行的违规操作,恐怕并不是一个多么复杂的问题。如果这个案件中只有焦作市农业银行的违规操作,恐怕储户早就通过有关途径获得赔偿了。 而真正应对储户存款冒领负责的人,恐怕也早就得到应有的惩罚了。然而,正是因为司法的不公,正是因为司法的不当介入,使这个案件被推迟到了今日仍未得到解决。所以,严厉追究焦作市马村公安分局介入此案的动机,及他们在此案中所发挥的不良作用,应该成为彻底查清本案的一个必要环节。 有必要指出,本案的圆满解决仍有赖于焦作市农业银行自身的努力。当然,最起码的一点便是:焦作市农业银行应勇于承担责任!这个责任当然便是要承认储户的存款被冒领,并在此基础上积极开展工作。这其中当然包括对储户做出赔偿———这个赔偿将不能仅仅包括储户的存款本息,还应包括因为它对储户做出的不当指控给储户造成的损失。 因此,我以为焦作市农业银行如果继续与储户对簿公堂,便是一种十分不明智的做法。与其等待法院给出一个令人难堪的判决,还不如自己与储户私下达成谅解!当然,对于涉嫌刑事犯罪的工作人员,也应该立即交付有关司法机构进行审查。 而中国农业银行总行甚至最高金融当局也不应置身事外,因为就此案来说,它的恶劣影响甚至远比不久前几位金融大员涉嫌腐败被捕还要大。原因是它将直接影响到所有储户对自己的存款安全的担忧———我的存款是不是会被冒领?我的存款如果被冒领了,是不是能够得到公正的处理?柏墉/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