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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教致贫”必然导致义务教育的失守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5日00:01 红网

  进了校门是老师,出了校门是泥瓦匠、修理匠;干了30年教师,家里一贫如洗,连村里一般百姓都比不上;干教育不如种大白菜,百姓都说,教师是村里最穷的,很清贫;有的老师感叹,“可怜吾辈温饱问题还没解决,油盐酱醋菜还用不周全”……这就是山东省苍山县许多农村中小学教师的生存状况。(7月14日《中国青年报》)

  在号称尊师重教、科教兴国的今天,为什么农村教师的生计竟惨淡到了如此地步?

  目前义务教育“实行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体制”,并根据实际情况加大对困难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支持其义务教育的发展。这也就是说,农村教师的工资应由县级财政来拨付,是应该像公务员一样有保证的。但残酷的现实却说明,当地县政府没有能做到这一点,上级政府也没能做到“转移支付”,《教师法》所规定的“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不过形同“画饼”。

  既无法保证义务教育经费的稳定来源,又为乱收费、乱摊派敞开方便之门。这便是现行义务教育体制的最大问题。法律的规定和国家的政策如果切实得到实施,看起来是能解决上述问题的,可为什么实施起来却严重走形呢?在这个问题上,怪现状无疑是很多的。

  当国家的财政能力不能承担全国范围内的免费义务教育时,许多国家的做法是,免费义务教育就首先从经济落后的地区开始,并遵守社会贫弱阶层优先、初等教育优先的原则。而我们的一些地方,却不是这么做,有的领导宁愿投入巨资去办“窗口学校”,也不愿去解决农村弱校的困难,对农村教师的生计问题当然就更不放在重要的位置来抓。

  党中央、国务院曾多次重申:地方政府要保证对义务教育的投入,宁可少上几个项目,宁可把盖办公大楼的标准降低一点,也一定要千方百计保证基础教育经费。然而,事实却并非如此,穷县建豪华办公楼、搞形象工程、公款追星的丑闻比比皆是,为什么没钱办教育却有钱干这些呢?《义务教育法》中所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应当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并使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逐步增长”在这些地方得到落实了吗?

  农村教师生活困窘,为了生计问题,更为了尊严,他们大约只能选择出走,最终只能由无奈坚守的中老年教师支撑,这必然会导致城乡教育质量的进一步拉大。而因享受不到优质教育,从而看不到升学希望的学生,就往往会选择辍学。在这样的情况下,社会分化也会因此加剧,形成强者益强弱者益弱的“马太效应”,农村孩子将很难改变自己的命运。

  更可怕的是,教师连养家糊口都做不到,在学生心目中就难免有无能、没本事的印象,这种尴尬会让“读书无用论”抬头,消解学生们学习的积极性,从而出现反智识主义——反书本知识、反理论知识以及反知识分子。

  义务教育的失守,是国家的耻辱,必须立即改变某些地方农村教师生计艰难甚至连温饱问题都尚未解决的难堪现状。(稿源:红网)(作者:孙立忠)(编辑:耿红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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