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有偿家教 不能参评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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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5日02:22 人民网-华东新闻 |
本报讯 南京市教育局日前规定,今后凡是违规从事有偿家教的教师将一律取消其职称评定资格。 规定要求,对不认真履行本职工作岗位职责,违反有关规定,有擅自在校外中小学生文化教学补习班任教等有偿家教行为的教师,在其申报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中实行“一票否决”。学校要对申报人员有无从事有偿家教情况写出鉴定意见,并在送审前的公示中广泛 征求意见。对发现有违规从事有偿家教的情况,学校要进行核查,对情况属实者,将取消其申报教师专业技术的资格。南京教育局负责人还透露,今后凡新进教师在上岗前将继续与用人单位签订包括不从事有偿家教在内的合同条款。(施焦 信焕 松筠) 《华东新闻》 (2005年07月15日 第四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