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汉庆一审死刑当庭表示不上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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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5日05:20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乌鲁木齐消息12年间先后致7人死亡、5人重伤的公安部A级通缉犯马汉庆,因犯抢劫罪,被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同时赔偿两名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各项经济损失分别为231342.12元、115668.72元。7月14日,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向马汉庆宣布了一审判决,马汉庆当庭表示不上诉。 马汉庆,武汉人,曾化名吴厚宜、刘志强。从1993年马汉庆开始了他的犯罪生涯。其 间他用化名在三亚与当地一女子结婚,并育有一女。他多次潜回武汉、乌鲁木齐实施抢劫杀人。共致7人死亡、5人重伤。去年11月9日,乌市公安局通过新闻媒体发布对马汉庆的悬赏通缉令,两天后,马汉庆被海南省三亚市公安局抓获。Y(孙瑞红)责任编辑:任远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