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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调整驻外办事机构 新设立驻重庆和浙江两个办事处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5日06:31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刘云飞)省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有关省政府驻外办事处机构进行改革的方案。根据方案,省政府的驻外办事处机构将进行一系列调整,其中将新设立重庆和浙江两个办事处。有关人士称,省政府驻外办事处机构的调整和改革,更利于省政府驻外办事处机构从过去的泛泛合作,转变到有重点、有针对性的区域合作上来。

  根据方案,省政府驻外办事处(不含省政府驻北京办事处)机构改革的核心是保留省

政府驻上海、福建、浙江、云南、新疆、广州、沈阳、武汉、深圳、重庆等10个办事处。其中,上海办事处联系上海、江苏、山东、安徽四省市,广州办事处联系广东(除深圳)、海南两省,沈阳办事处联系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武汉办事处联系湖北、湖南、河南、江西四省,云南办事处联系云南、贵州、广西三省区,新疆办事处联系新疆、甘肃、青海、宁夏、陕西五省区。海南办事处和广西办事处降格为联络处,分别并入广州办事处和云南办事处。

  省建设厅在上海、云南、新疆、武汉、重庆的建筑管理处分别整合进省政府相应的办事处,在办事处内设立劳务及建筑管理处(增挂四川省建设厅联络处牌子)。撤销省科技厅驻海口联络处,原核定的事业编制予以收回;撤销省商务厅驻广州外贸办事处,此外,省卫生厅、省就业局自行设立的驻外机构一律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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