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虎踞北路烂尾楼“烂”到何时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5日07:14 现代快报

  新闻索引

  从楼盘“烂尾”无法按时交付到开发商蓝舰公司消失,从蓝舰公司现身承诺三个月内交付房产到迟迟不见动工迹象,虎踞北路10号综合楼67户业主的心情可谓“一波三折”。而蓝舰公司也表示正在寻求多方努力确保尽快复工,但因与建设方存在着建设过程中产生的账目分歧,目前复工的要求被一再推迟。

  市建委表示,在开发商和建设方进行沟通协商解决不了问题的情况下,建议通过司法程序解决。购房人

  心急如焚迫切期盼交付

  上周,虎踞北路10号综合楼业主卢锦云等联合签名的建议信再次送到快报。

  在建议信中,购房人认为“媒体关注着虎踞北路10号综合楼‘烂尾’情况,并进行连续跟踪报道,对该项目的恢复建设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可至今一个多月过去了,该项目的建设恢复工作进展非常缓慢。目前仅仅在户内门窗和进户安装上有所动作,土建工程和水电安装一直没有恢复。这样下去该楼何时才能竣工交付?我们大家心急如焚,已经无法正常工作和生活。希望通过贵报进行呼吁,强烈要求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领导能关心过问此事,尽快全面恢复施工建设,保障购房人权益。”

  从楼盘“烂尾”无法按时交付到蓝舰消失,从蓝舰现身承诺三个月内交付房产到迟迟不见动工迹象,虎踞北路10号综合楼的67户业主的心情可谓“一波三折”。“在蓝舰承诺三个月交付房产之后,我们天天都巴望着房子到手;而如今楼盘依旧‘烂’在那里。我们担心当初的承诺是否能如期兑现,何时能最终兑现。当我们跟蓝舰公司多次磋商解决时发现,目前,虽然蓝舰公司表现出急切的复工要求,但由于蓝舰公司与建设方的经济往来上存在着分歧,需要沟通解决之后才能复工。而这对于我们购房人来说,随着时间的推迟,我们的损失会更大,对蓝舰公司承诺也将失去信心。”购房人说。蓝舰公司

  多方努力希望尽快复工

  昨天,针对虎踞北路10号综合楼“烂尾”的善后解决问题,蓝舰公司又特地将所有材料交到了报社,并称自己正在多方努力,寻求尽快复工的各种方案。但是,由于目前与建设方江都建设存在着一些账务上的分歧,导致工程复工存在着种种困难。目前,处理善后问题的蓝舰公司方代表谢能金表示,他将极力为购房人挽回损失并尽快将楼盘交付购房人。谢能金表示,无论出现什么困难,他都将不放弃,仍然为三个月内交付房产的承诺而努力。

  在谢能金拿出的蓝舰公司提供的有关尽快复工的文件材料中,蓝舰是如此描述的:“江苏省蓝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00年11月24日与江苏省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签订合作建造‘长征大厦’协议,即虎踞北路10号综合楼,因阳光权争议二次设计,延期施工一年多,占地面积2100m2,上部主体工程由江都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2002年10月签订合同。上部工程合同价款1980.27万元,2002年10月28日开工,工期491天。按工程进度,应付45%的工程进度款400万元左右。而我房产公司已付800多万元(包括现款、代付款、代购材料款、购房冲抵工程款)。”

  “该工程实际上是由江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十一工程处、第二项目部施工(实际上由三个人承包负责)。2005年2月我房产公司因江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欠工人工资、欠材料款闹事而停工,导致第二项目部散伙。”谢能金说,目前,江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直接处理该工程,至今未复工,应交房日期在2004年7~9月份,由于施工方拖延工期,又擅自停工不复工,造成购房户极大的不满,也给蓝舰公司造成巨大的损失和负面影响。

  “我方多次派人去江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商谈复工事宜,而对方要求对账。对了十多次账,他们把胡编乱造的巨额变更、签证款要我方认账,考虑到企业利益,我房产公司当然不能认账。前两个星期,市建委基建处协调又要求双方先对账后复工,我们认为工程未竣工中途对账显然是不合理的要求:一、江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合同未履行完毕,应继续履行合同;二、如果对方对账,即视为不再履行合同,是终止合同行为,应该退场;再说工程结算搞不好要搞一年,对账是一种没完没了的扯皮行为,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短期内根本无法解决。江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5月底认为我房产公司产生危机,浑水摸鱼,落井下石,争第一清偿人的权利,起诉我房产公司。按理双方是非自有法院裁定,应该继续施工。然而江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不但自己不施工,还阻止其他安装队伍施工。”

  “我们强烈要求建设方抱着对购房者和蓝舰公司利益负责的态度必须无条件复工。”谢能金表示。市建委

  协调无效移交司法机关

  开发商想积极开工,施工单位却认为纠纷尚未了结,不愿开工。虎踞北路10号综合楼“烂尾”的再启动工程,从表面上看已经陷入僵局。那么,作为南京城市建设主管部门的市建委,对此事又持怎样的态度呢?

  记者了解到,开发商蓝舰公司已经把相关情况反映给了市建委,有关领导把此事移交给基本建设处来处理。

  昨天记者赶往市建委了解情况时,没能碰到基本建设处的负责人。后来,市建委宣传教育处的工作人员与相关人员取得了联系,基本建设处工作人员的答复是:对于工程情况已经了解,并已介入调查和协调此事,目前的状况是“职能部门协调无果,移交司法程序解决”,“整个司法解决的过程肯定会向社会公开”。

  对于市建委目前所坚持的态度,开发商蓝舰公司的负责人谢总认为是“不作为。”谢总说,“烂尾楼”工程对南京城市建设来说,可能是件小事,然而事关每一个购房人的切身利益。作为政府的职能部门会不会急市民所急、企业所急,对事情的发展将起重要作用。尽管蓝舰此前“伤害”了购房者,但这个时候也是“受伤者”,希望有关部门能尽快协调解决此事。快报记者吴宏各有绝招向“烂尾楼”开刀

  北京采取了四种处理方法:一是调动开发商或社会单位注资,盘活房地产项目;二是对长期闲置、不能按期竣工的项目,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收回用地;三是对属于违法违章建筑的项目,依法拆除;四是对关系清晰、产权明确而又确实无法重新启动的问题楼盘,申请挂牌交易。

  上海一是为开发商寻找合作伙伴,获得资金后复工;二是由法院裁定或通过拍卖,引进新的投资者接盘“烂尾楼”。

  天津颁布了《天津市处置停缓建项目暂行规定》,通过拍卖和合作等方式,将部分项目盘活,已有近半数的烂尾楼重新进入市场。

  广州一是对建设周期超过一定时间的项目进行调整,敦促尽快解决;二是对“烂尾”无力自救的项目,由有关债权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进入司法程序;三是由法院按正常的司法程序,对“烂尾楼”公开拍卖。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