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节能需制度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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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5日08:48 法制日报 |
税务总局八年节约500万新闻分析 本报记者 陈晶晶 在全国上下倡导“建设节约型社会”的热潮中,网上一则“公务员日耗电量够普通百姓用19天”的消息引起很多人对政府节能的争论。记者13日采访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时 了解到,国家税务总局从1997年至2004年八年间,累计节水1.5万吨,节电47.8万度,节油580吨,折合人民币近500万元,而这一切都建立在规章制度保障的基础上。在节能方面,国家税务总局近年来得到不少肯定,连续5年被北京市节水办评为“节水先进单位”,连续6年被北京市政府授予“供热先进单位”,今年4月,北京市政府还树立了永久性的“北京市节水模范功德碑”,以表彰国家税务总局在节约用水方面做出的贡献。 建设节约型社会,作为社会管理机关的政府部门理所应当成为节约的表率,而不能是资源浪费的黑洞。国家税务总局“省”出500多万元的结果证明,政府机关节约能源,必须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首先要制定合理的制度规范。 据了解,国家税务总局先后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机关节水制度》、《国家税务总局机关节能、节油制度》、《国家税务总局机关节能节水巡查制度》、《国家税务总局机关用水用电情况通报制度》、《国家税务总局机关节水专管员制度》以及岗位目标责任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 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举例说,节水专管员每月月底必须上报当月机关实际用水吨数和各部位用水细目,并予以通报;一旦发现用水量超标,要及时查明原因。若属专管员管理不到位,除批评教育外,还要按有关规定进行经济处罚,并与年终考核挂钩。 其二要在日常运行中确保各项制度规范落到实处。 有关负责人介绍说,国税总局对用水设备进行专人管理,把节水要求写进岗位责任制,落实到人头,对各种用水部位加计量仪表进行精确核计并进行统一管理,按时核对,制作统计报表并由专人把关审核,做到每天有专人按巡视路线检查各用水设施,发现跑冒滴漏及时维修;把办公楼的全部灯泡换成高效节能灯,节约照明费用70%左右,对每间办公室和公共区的空调坚持每年两次换季时检修清洗风机盘管等。 其三要强化制度规范的宣传教育。 据了解,国税总局定期制做了各种宣传板报,在人员流动较大的大厅和人员相对集中的餐厅的电子显示屏幕上宣传节能、节水知识,在楼内张贴节能、节水宣传标语等,倡议全体干部职工珍惜每一度电、每一滴水、每一张纸,减少和杜绝跑冒滴漏,在政府机关里形成节约之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