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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局:南京港龙旅行社涉嫌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5日09:31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南京日报报道】(记者 谢臻)香港港龙航空有限公司在内地注册过的“港龙”字样及“港龙图形”正被南京一家名为“南京港龙”的旅行社擅自用于其宣传单、名片、牌匾上,并在宁进行业务宣传和推广。昨天,市工商局接到港龙航空有限公司的投诉后,立即到南京港龙旅行社进行调查取证,认为其行为涉嫌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并没收了南京港龙旅行社所有印有港龙航空图标及文字的宣传册、旅行包、员工名片等,要求其在下周一之前向工商部门出示财务报表。

  港龙航空:“我在南京被仿冒了”

  据港龙航空法律顾问介绍,1985年成立的港龙航空有限公司,不仅将“港龙”文字作为企业名称使用,还将“港龙航空”、“龙的图形”以及“DRAGONAIR”进行了商标注册。近来,他们发现南京港龙航空旅行社不仅将他们的注册商标“港龙”作为旅行社的名称使用,还在对外宣传和介绍中突出使用了“港龙假期”和“龙的图形”,并操作与港龙航空业务相近的旅行社业务和代定客票业务。港龙航空的法律顾问说,“南京港龙旅行社的这种行为导致了不少游客和旅行社同行认为,他们是港龙航空设于南京的旅游公司,各种关于旅游团队的投诉蜂拥而至,对我们公司造成了很坏的影响。我们认为这种行为已经侵犯了港龙航空有限公司合法注册商标的专用权,同时构成了严重不正当竞争行为。”香港港龙航空于近日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递上了请求书,希望工商部门对南京港龙旅行社的行为进行查处。

  南京港龙旅行社:事先不知情

  昨天,记者就此跟随市工商管理部门来到位于山西路颐和商厦12楼G座的的南京港龙旅行社。旅行社负责人陈伯虎以“事先不知情,不适合发表观点”等为由拒绝接受记者采访。工商执法人员告诉记者,陈伯虎表示,对该公司所有印有“港龙”商标的宣传品一概不知情,并找种种借口支走正在接受执法人员询问的旅行社工作人员。而记者从港龙航空南京航站总经理刘伟建处了解到,他们早在5月18日就为此事在南京各大媒体发表过澄清声明,此后,陈伯虎还与其电话沟通,希望自己的旅行社能被香港港龙航空收购。

  工商:涉嫌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

  “我们在南京港龙航空旅行社发现,尽管他们印制的大量名片上公司名称不一致,但均有‘港龙航空’的字样和标识;同时印有同样商标的旅行包和宣传册也遍地都是。”市工商局公平交易局二科的副科长伍勇认为,这种突出的宣传行为,足以混淆市民的思维,让其把南京港龙旅行社误认为和港龙航空是一体的。加上南京港龙旅行社并不能出示其使用“港龙航空”注册商标是合法的证明,因此,根据《商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南京港龙旅行社目前的行为已经涉嫌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和利用他人注册商标进行不正当竞争。对于南京港龙旅行社将受到何种处罚,伍勇指出,由于“港龙航空”是一种服务商标,一般不好计算其非法经营额,因此,将在对其进行进一步调查后,处以10万元以下的罚款。(编辑 晨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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