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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屈事心里憋6年 立法缺失使男子被性骚扰案增加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5日09:40 荆楚网-楚天金报

  据《现代快报》报道女下属被男上司性骚扰的案例屡见报端,而随着“观念解放”,男下属被女上司性骚扰的事情也似有增加趋势。近日,南京某报报道了某公司女下属举报男上司性骚扰,结果却输掉官司的消息,没想到,却引发了读者对性骚扰话题的热议,许多读者打电话向记者倾诉,其中竟有六成以上是男性,讲述自己被女上司骚扰的经历。

  “这件事我在心里憋了6年!”一个低沉的中年男子的声音从话筒的另一端传来。

  李某大学毕业后,被分配到一家大型国企工作,领导是一名比他大十岁的女子。有一次,女领导把他请进办公室,说着说着竟把手放到他的肩膀上,然后摸他的脸说:“胡子刮得比我老公干净。”李某急忙以有事为由逃脱。之后,李某与女上司单独在一起时,经常受到她的抚摸和暗示。李某实在吃不消,只好辞职了。

  “我的女上司找我谈工作,不是在办公室,而是在不同的景区。”打进这个电话的名叫小武,刚工作不久。

  原来,四十多岁的女上司几乎每个周末都要小武陪她加班,小武不敢不从。第一次加班地点在莫愁湖。小武问为什么要到这儿来加班。女上司说,一边加班,一边看风景,多好啊!坐在湖边,两人打开笔记本电脑开始工作。才过一会儿,女上司就宣布工作结束了,接着开始谈“个人生活”问题。

  有一次,小武忍不住对女上司说,加班完全可以在办公室,要不,带其他同事一起来风景区也行。女上司一听,脸都黑了,吓得小武不敢再提。女上司的言语越来越暧昧,动作越来越挑逗。小武想辞职,又怕失业。突然有一天,女上司被调走了,小武到酒吧喝得烂醉,庆祝一场噩梦的结束。

  南京天之权律师事务所的杨森律师说,目前来看,性骚扰的受害者绝对不仅仅是女性。即使从男女平等的观点来看,针对性骚扰的立法同样应该考虑到男性。仅仅将性骚扰写进《妇女权益保障法》是很不够的。

  江苏当代国安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鲁民则认为,法律永远跟不上现实的步伐,这是一个普遍规律。这就要求立法者必须有前瞻、预见的眼光,尽可能把一切可能出现的情况都纳入法律的视线内。随着人们性观念的“解放”,男性被女性性骚扰的案例必然呈现增加趋势,应当引起立法者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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