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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2亿住房补差有望教师节前发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5日10:45 南方日报

  广州8584名老师6年“心病”将除

  近2亿住房补差有望教师节前发放

  本报讯(记者/胡键 实习生/林旭娜 通讯员/谭卫文)广州市8584名教师等了6年的住房差额货币补贴(简称住房补差)今年终于可以解决了。记者昨天从广州市教育局获悉,1968

07247.76元住房补差将由市财政局和市教育局分别拨付,力争在教师节前发放到教职工手里。

  1999年,根据《广州市未达标房改房换购、补购、住房差额货币补贴方法》(穗府[1999]11号)规定,经市房改办资格认定符合补贴条件的市教育局机关、局属单位以及市下放到区学校的教职工住房资金可予以核拨,当时享受此政策的教职工共有8500多名。但6年过去了,“补差”仍未落实。

  广州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按照当初文件,住房补差资金由财政和单位共同负担。学校负担部分主要是通过单位住房基金、职工福利资金、预算外收入和其它收入等筹集。现在已施行一费制,学杂费都用来补充学校经费不足,用来做住房补差非常吃力。市教育局正和市财政局研究,提出加大市财政负担比例,减少中小学负担。

  市教育局和市财政局日前下发了《关于发放住房差额货币补贴的通知》。根据规定,经市房改办资格认定符合补贴条件的市教育局机关、局属单位以及市下放到区学校的教职工住房补差资金可予以核拨。

  据介绍,市教育系统符合条件的住房补差所需资金,其中在市教育局“职工福利基金”解决300万元(具体按市教育局机关及原市教工二幼、市业大、市电大的顺序安排),余下资金由市财政解决。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力争在教师节前全部发放。

  广州市政府要求,各有关单位必须严格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将住房补差款及时、足额发放到教职工本人,由各单位列册办理发放。市财政核拨住房补差资金,其中市教育局机关及其所属单位的资金按授权支付方式拨付,市下放到区学校的资金按转移支付方式拨付给有关区财政部门后由其转拨。

  住房补差发放工作中如遇到问题,可及时向市教育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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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人已变更的处理办法

  (一)原市教工第二幼儿园因被撤销,该单位教职工住房差额货币补贴由市教育局机关负责发放。

  (二)原市103中学、原市第二师范学校和原市第一成人中专已并入市旅游商贸职业学校,上述3单位教职工住房差额货币补贴均由市旅游商贸职业学校负责发放。

  (三)原市现代教育科学研究中心已并入市教育科学研究所,故前者教职工住房差额货币补贴由后者负责发放。

  非教职工本人领取的处理办法

  (一),教职工本人委托他人代领的,被委托人须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并交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核验后才能代领。

  (二),已向市房改办办理资格认定后的已故教职工且有合法继承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1.继承人属于唯一的法定继承人或唯一的遗嘱继承人的,须提交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判决书、或裁定书、或调解书原件,或经公证机关公证的、载明“唯一继承人”内容的公证书原件,并交继承人身份证原件核验后才能签领。

  2.继承人有2人(含2人)以上的,由继承人自行协商一致委托其中一人签领。领款人须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载明“所有合法继承人一致委托其中某一继承人签领”内容的公证书原件,或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法院判决书、或裁定书、或调解书原件,并交领款人身份证核验后才能签领。

  3.法定继承人之外的其他公民对已故教职工住房差额货币补贴提出权利主张的,由权利主张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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