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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克隆的士可获20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5日10:45 南方日报

  举报克隆的士可获2000元

  为出租车核发特殊牌号暂无可能

  本报讯(记者/陈洁娜 实习生/黄敏)克隆的士在广州屡屡出没,公安部门能否在核发车牌的时候,给正规的士等营运车辆发“特殊号码”以方便乘客辨认?记者昨天获悉,广州

市公安局在答复市人大代表的建议时表示“此路不通”,原因是不能给车辆指定专门号牌。

  黄汉光等市人大代表在人代会期间提交建议,指出有的企业在申领了合法的营业执照和取得营运资格后,其营运车辆仅有部分领取租赁车牌照,而另一部分车辆仅仅是领非租赁车的牌照,却照样投入客运,鱼目混珠扰乱市场。此外,部分私家车也偷偷地混进营运市场,俗称“蓝牌车”。

  为此,黄汉光等人大代表建议,有关部门建立稽查和举报有奖制度,对非法营运者加大处罚力度,发动全社会来共同打击非法营运。为了方便市民和稽查人员识别克隆车,代表建议,公安车辆管理部门在核发车辆牌照时,可把营业性运输车辆的车牌号码在特定区间内,使之能与非租赁车辆清楚地识别开来。

  针对代表提出的对营运车辆核发“特殊牌号”以示识别的建议,市公安局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有关配套法规的规定,机动车的使用性质只能通过行驶证进行记录,不能通过号牌来加以区分。从2005年1月17日开始使用的全国统一车管业务流程中,对机动车号牌的管理更加严格,不能对某一车辆最后指定专门的号牌,因此支队车管所在核发机动车号牌时,不能对租赁性质的机动车核发特定区间的号牌。

  而据了解,市客管处已经设立相应的奖励机制,目前市民凡举报克隆的士,一经查实可获每辆2000元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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