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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可能有猫腻 贫困县重点工程的招投标之争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5日11:28 法制日报

  湖北省通城县人民医院门诊大楼开标近两个月仍无法正常开工

  市招标办:招标活动有串标嫌疑

  县招标办:串标嫌疑≠串标

  周刚 本网记者 胡新桥

  因为招标出了争议,湖北省通城县有史以来最大的重点工程之一———县人民医院门诊大楼开标近2个月仍然无法正常开工。7月4日,通城县终于确定武汉建工集团第一建筑工程公司(以下简称武建一公司)中标,但是遭到了该县中兴建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兴公司)的强烈反对。

  咸宁市招标办认定,武建一公司在这次投标中,有明显的串标嫌疑,而通城县招标委依然确定它中标。中兴公司认为,这严重违反了招投标法和其他相关法规。根据工程招投标相关法规,串通投标(即串标)严重违法。参与串标的公司除将被取消投标资格外,还会受到行政处罚,严重者甚至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投标可能有猫腻

  黎十全是中兴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他说,表面上,是武建一公司和他们在投标场上较量,但幕后组织串通投标的是他的下属,中兴公司的项目经理黎国雄。

  通城县人民医院门诊大楼土建项目造价1400万,是该县有史以来最大的单项建筑工程,6家公司参与投标。5月27日开标时,武建一公司排名第一,通城县隽水镇建筑公司排名第二,黎十全所在的中兴公司列第三。

  黎十全说,开标前,中兴公司项目经理黎国雄同时挂靠了武建一公司和湖北工业建筑总承包集团,并和隽水镇建筑公司联手操作,意图将其他公司逐出竞争。有传言,这三家公司的标书和预算均源于隽水镇建筑公司造价师李某某之手。

  开标的结果增加了黎十全的怀疑。5月30日,中兴公司向通城县建设局和招标办提出复查,请求对三家公司的标书进行对比。

  县里不听市里意见

  市招标办认为有串标嫌疑的公司,被县里宣布中标

  5月31日,项目评标委员会5名评委和医院的2名代表联合签署了一份复查意见,认定没有串标。复查报告认为,确认武建一公司等单位没有串标的理由是:1、标书和计算书均按要求密封报送;2、各方计算书并无相同之处,误差各有不同;3、附表中主要指标各不相同;4、标书字体、编号、页数无雷同。

  中兴公司认为,复查没有全面核对、检查,结论难以让人信服。他们要求再作复核。

  通城县隶属咸宁市。6月7日,在咸宁市纪委有关人员的监督下,市招标办技术人员进行了复核。6月13日,他们出具了复核意见书,结论为:武建一公司、湖北省工业建筑总承包集团、隽水镇建筑公司在这次投标活动中有串标嫌疑。

  作出这个结论的依据在于:1、三家公司工程量计算有多处完全相同;2、有两家公司工程直接费和材料分析表完全相同;3、三家公司报价表中的建筑面积不一样,在工程量计算表中却完全一样;4、计算思路、过程、结果基本一致,标书计算式原件绝大部分雷同,而且有两家计算式中不完整、出现空白。

  市招标办还建议通城县招标办进一步落实证据,对三家公司按照行政处罚程序立案调查。

  咸宁市招标办的结论引起了检察机关的注意。6月8日,咸宁市检察院根据举报,对黎国雄进行调查,5天后,黎因涉嫌行贿被刑事拘留。

  争议似乎即将水落石出,但接下来的进程却出人意料。县招标办没有按照市招标办的意见进行立案调查,也没有按照国家发改委《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给投诉人黎十全以行政答复。6月29日,黎国雄被取保候审。

  7月4日,通城县常务副县长、县招标委员会主任黎九龙在一次内部会议上宣布,武建一公司中标。他认为,既然市招标办的结论只是有串标嫌疑,那就不能认定是串标。

  市招标办结论为何“模棱两可”

  市招标办:这是一次业务指导,具体结论应由县行政主管部门拿

  县招标办:市招标办既然来查了,就应该作结论

  而作为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咸宁市招标办却认定,这次招投标中,三家公司的串标行为明显,而且他们也掌握了铁证。

  参加过核查的工程师王芳受市招标办领导的委托,接受了记者的采访。她说,他们的结论是绝对公正、经得起考验的。

  记者问及为什么只说“有串标嫌疑”,而不是直接认定“串标”。王芳说,应通城县建设局的邀请,他们对标书进行了一次复核,从性质上说,这是一次业务指导。按照法律法规,具体的结论和处理意见还是应该由通城县行政主管部门自己拿。

  “根据你们所核查到的情况,如果是你们职责范围内的案件,能够认定为串标吗?”记者问。

  “可以认定。”王芳回答得很干脆。

  7月8日上午,记者在通城县委宣传部两位干部的陪同下,在县建设局见到了黎国雄。黎否认自己有串标行为,但承认武建一公司是他引进来的,他还将在这一工程项目里负责一些工作,按造价3%的比例向武建一公司交纳管理费。

  7月9日下午,通城县招标办主任张汉桥在接受电话采访时表示,市招标办的解释说不过去。他说,市招标办作为上级主管部门,既然来查了,就应该作结论。现在这样一个模棱两可的结论,再让下级机关去查,“哪有这样的道理?”

  他说,既然市招标办复核没有明确的结论,那么依法产生的评标委员会的复查结论应该接受。

  记者在发稿前获悉,通城县检察院于11日晚上已将全部标书封存。看来,这起招投标争议还将继续下去,鄂南山区这个贫困小县的重点工程的动工,也还得拖下去。

  同一起争议,市、县两级主管部门作了截然不同的结论,并互相认定对方应该负有责任。

  谁是谁非,本网记者将继续跟踪报道。本网武汉7月14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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