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锁大王"等十人盗车案法院作出终审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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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5日11:28 法制日报 |
据新华社南宁7月14日电 王勉费文彬记者14日从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获悉,发生在桂林市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开锁大王”付小平等10人系列盗车案,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终审,以盗窃罪分别判处王守怀、冯泽芳、付小平等3名被告11年至17年不等有期徒刑,处罚金10万至15万元不等。章升飞等7名被告以收购、销售赃物罪也分别得到了相应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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