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讨论需公民参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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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5日11:28 法制日报 |
新闻时评 本网评论员 胡勇 自7月10日最高立法机关正式向社会全文公布物权法草案征求意见以来,各界人士纷纷建言献策,提出许多真知灼见。然而,我们同时也发现,这些意见和建议几乎大部分来自于 法律界的专家、学者。普通公众的声音虽然存在,但显得十分微弱。这种状况使人在欣喜之余,不能不感到些许遗憾。专家、学者具有深厚的立法知识和法学素养,他们对物权法草案的意见与建议,立法机关自然应当给予应有的重视。但同时我们也认为,立法是一项实践性很强的事业,与社会的经济文化状况紧密相连,因此,它不但需要专家、学者的理论思索,更需要各方面公民基于自身体会与现实需求的广泛参与。从这个角度而言,在此次物权法草案征求意见的过程中,我们呼唤更多的社会公众参与到我国的法治进程中来,我们期待更多的社会公众为物权法草案提出有重要价值的参考意见。 积极而有序地参与国家的政治生活,既是每一个现代公民所享有的法定权利,也是每一个现代公民所应当履行的应尽义务。而关注法治进程、参与立法讨论则是政治参与的一个极为重要的组成部分,它检验着每一个社会成员的政治热情的强弱,同时也衡量着每一个社会成员的公民素质的高低。 公民参与立法草案的讨论并非始自今日。建国以来,最高立法机关曾向社会公布过1954年和1982年两部宪法草案和民法通则、行政诉讼法、香港基本法、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土地管理法、村委会组织法、合同法、婚姻法等11部重要法律草案。上海、北京等地也公布过几十件地方性法规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本次公布的物权法草案乍看起来内容专业,其实它与社会公众的衣食住行和生老病死等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密不可分。物权法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一部基本法律,它调整财产支配关系,明确物的归属,并在此前提下保护物权,以充分发挥物的效用。因此,我国最高立法机关对这部重要法律采取了十分审慎的态度,在一审、二审、三审之后,又向社会公布草案全文,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目前,与物权法密切相关的社会热点相当多。上至国家所有权如何认定、国有资产怎样保护,下至公民个人的财产权怎样确定、如何行使;从城市的业主如何选择物业公司到乡村的农民能否转让宅基地;还有征地拆迁需要履行什么程序以及拾金不昧该不该要报酬等等,诸如此类的问题,无不引人关注。 这部被称为“公民财产权利保障书”的物权法草案现在正真真切切地呈现在人们面前。让我们仔细阅读、认真思索一下这部重要法律,并把握住宝贵的机会,通过多种渠道,运用各种方式,及时表达我们的想法,提出我们的建议,倾诉我们的愿望,发出我们自己的声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