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城市公证机构做出自律监督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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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5日11:29 法制日报 |
10市公证机构做出自律监督承诺 本网北京7月14日讯记者于呐洋司法部昨天向各地下发了北京等十个城市的司法行政机关、公证员协会和公证处联合发出的《利用信息化平台手段加强公证行业自律监督的倡议书》,要求各地认真学习借鉴,积极创造条件,早日加入到这一公证同业自律监督的行动中,共同促进公证工作秩序的好转。 据了解,发起倡议的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沈阳、南京、杭州、广州、深圳、乌鲁木齐10个城市的公证机构,将运用信息平台,建立本市辖区内管理机关与公证处之间、各公证处之间的网络连接,及时发布、交换信息,做到“六公开”,实现“三规范”,强化同业监督和社会监督,提高服务水平。 “六公开”具体为:一、公开办证程序。各公证处建立公证机构网页,定期更新,面向社会公开公证处和每名公证人员的详细情况、公证处的业务范围、办理公证的程序、对公证工作的承诺等。二、公开收费标准。各公证处面向社会公开公证服务收费范围、收费标准、减免收费的条件和审批手续。三、公开办证信息。各公证处之间公开和即时交换以下信息,自觉接受同业监督:办结公证事项的编号、种类、公证申请人、出证日期、承办和审批公证员、公证服务收费数额、减免公证收费的情况。四、公开投诉举报渠道。建立网上投诉处理系统,管理机关通过互联网受理、回复当事人对公证处、公证人员违背承诺的举报;建立内部举报处理系统,受理公证处、公证人员对同业内违规办证、压价、给回扣等行为的举报,纠正、查处不良办证行为或违法违规办证行为。五、公开违纪违规记录。面向社会公布公证处、公证人员违规办证的案件及查处情况。六、公开诚信档案。健全公证处、公证员的诚信档案和奖惩记录,由管理机关定期面向社会公布。 通过上述“六公开”,实现“三规范”:一是规范公证业务操作流程。公证处建立内部局域网,应用统一办证软件系统办理公证事项,确保公证程序的严格履行,提高公证质量。二是规范信息上报机制。应用业务自动统计上报系统,实行公证业务流量、工作信息等网上报送。借助信息化平台,管理机关对本市辖区内各公证处的办证质量、公证收费等环节进行动态监管。三是规范信息查询机制。公证处将已经办结的公证抵押登记、公证遗嘱和不予受理、拒绝公证、办结公证事项涉及的不动产抵押登记、当事人提供虚假材料等信息及时上传到公证信息化平台,管理机关建立数据库,实现本市辖区内所有公证处之间信息共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