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才市场条例”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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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5日11:41 贵州都市报 |
金黔在线讯7月14日,省人事厅向媒体通报:为规范人才市场活动,维护人才、用人单位以及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的合法权益,《贵州省人才市场条例》已从7月份起开始施行。 《条例》规定未取得人才中介服务许可证从事人才中介服务活动的,将被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条例》规定,经批准获得《贵州省人才中介服务许可证》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属事业单位的到机构编制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属企业的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手续。未取得人才中介服务许可证从事人才中介服务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事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作者:聂毅 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