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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部门“硬性”规定:尿素出厂 限制最高价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5日11:42 贵州都市报

  金黔在线讯记者从省物价局获悉:物价部门对尿素出厂价格作出新规定,从7月1日起,全省范围内,合成氨年生产能力15万吨以上的氮肥生产企业尿素的出厂价格将执行与大型氮肥企业相同的价格政策,即尿素出厂中准价为每吨1500元,上浮幅度为10%(上限为每吨1650元),下浮不限。

  据悉,合成氨年生产能力15万吨以下的氮肥生产企业尿素的出厂价格,仍按省内有关规

定执行,即尿素出厂中准价为每吨1500元,上浮幅度为15%(上限为每吨1725元),下浮不限。此外,批发、零售环节的进销差率、批零差率仍按照老规定,同一城市禁止两道批发。

  目前,有关部门已着手对尿素生产企业出厂价格进行重点检查,检查重点是今年以来尿素的出厂价格。对不执行规定的化肥价格政策的价格违法行为,将依法严厉查处,保持化肥市场价格稳定。

  作者:聂毅 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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