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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宫缓冲区”上世遗大会 区内建筑将限高(组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5日11:59 中国新闻网
“故宫缓冲区”上世遗大会区内建筑将限高(组图)
“故宫缓冲区”上世遗大会区内建筑将限高(组图)
  中新网7月15日电北京日报报道,酝酿一年有余的“故宫保护缓冲区”第二方案,15日将正式提交给正在这里召开的第29届世界遗产大会。审议通过后,该方案将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部备案,并从备案之日起正式生效。

  据悉,北京市文物局此次上报的方案,包括故宫保护范围86公顷、缓冲区范围占地1377公顷,总计面积1463公顷。其中含什刹海、皇城、国子监、南北锣鼓巷5个历史文化保护区。一旦确定,缓冲区1463公顷范围内将限制大拆大建,禁止建设高度超过9米的新建筑,并逐步消除不符合规定的建筑。

  故宫天坛缓冲区有望连上

  “缓冲区”是指在文化遗产周边的划定区域内保持其周围原有的历史环境。

  按照上报方案划定的范围,故宫保护缓冲区最南端至正阳门。这里正是天坛在1998年12月被批准为世界文化遗产时划定的缓冲区最北端。北京6大世界文化遗产中,首次出现了缓冲区相连的局面。

  据介绍,上报的缓冲区方案结合《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北京皇城保护规划》,以1984年市政府批准(1987年修正)的旧皇城及北城区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为基础划定。

  这一范围向南扩展到天安门广场、前门,包括国家博物馆和人民大会堂。缓冲区的北部,则一直覆盖了皇城以北至北二环路之间的部分。缓冲区东线,从南至北分别划至规划中的历史博物馆东侧路、东黄城根、安定门内大街;西线从南至北分别划至人民大会堂西侧路、西黄城根、鼓楼内大街。

  文物专家表示,这一方案划定的范围内,多年来一直采取较严格的控制措施,虽存在个别的现代建筑,但总体风貌尚存。区内还有什刹海、皇城、南锣鼓巷、北锣鼓巷和国子监5处历史文化保护区及其建设控制区,吻合世界遗产中心对“缓冲区”的要求。此外,该区域与城市建设矛盾也较小。

  获八成多网民投票支持

  据介绍,去年9月7日至10月8日期间,市文物局在网站上全文公布了“故宫保护缓冲区”的两个草案。结果,有83.55%的网友投票表示支持保护范围更大的第二草案。

  投票网友的留言对第二套方案可以说是青睐有加。网友杨策表示:“支持故宫保护方案2,应更加加大保护范围!!!”网友金见留言说:“故宫缓冲区第二套方案最好!……可以将北京的特色尽收眼底。”

  正如网友“于惠春”在投票时留言:“古城保护得越好,北京的‘味儿’越浓,游人来的越多。”

  83.55%的支持率,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普通公众对保护和恢复历史传统文化的态度。

  此外,专家评审委员会上,郑孝燮、王世仁、谢辰生等多名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文物保护专家,也一致赞成采用第二草案。

  曾准备第三方案

  鲜为人知的是,在公示时除向公众展示的第二草案和第一草案之外,文物部门还曾经设想提出范围较第二草案更大的“第三草案”———东起东单、西至西单,包括王府井、西单广场的大量现代建筑。

  “第三草案”也是郑孝燮等众多文物专家大力支持的方案。文物部门也表示,缓冲区的划定范围,确实是越大越有利于故宫以及历史文化保护区的保护。但事实证明,东单、西单两个商业中心的建筑、风貌难以控制,与城市建设矛盾过大,无法达到缓冲区的标准。因此该方案最后并没有上网公示。

  而草案一的缓冲区范围实为原皇城范围:南起长安街,北至平安大街;东起南、北河沿,西至府右大街和西黄城根北大街。该区域目前控制较好,并已做出保护规划,但范围太小,难以达到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保护要求。

  房管局办公楼剃掉3层

  “站在故宫三大殿(太和殿、中和殿、保和殿)的平台上,往四周眺望时,应该看不到任何破坏景观的高层建筑。”这是联合国对故宫保护缓冲区实现效果的要求。根据规定,缓冲区内将不允许新建高度超过9米以上的现代建筑。既有的高层现代建筑,也需要在今后逐步拆除,或者是“剃头”减高。

  据市文物局介绍,缓冲区内的市房管局办公楼,原本是近20米的6层楼房,与周边历史文化街区风貌不协调,目前已拆掉了顶上3层,为缓冲区建设开了个很好的头。

  缓冲区内与历史文化风貌不符合的新建筑,将需要像市房管局办公楼一样进行改造。不过,这些建筑也不会被立即动手全部拆除,而是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在今后逐步解决。其中,第一步需要解决的是上世纪五六十年代老建筑,再逐步改造近几年的新建筑。

  国家话剧院另觅新址

  今后,缓冲区内建造新建筑时,还需要同时得到规划部门和文物部门同意才能动工。据悉,作为国家重点文化工程的国家话剧院,也为了适应缓冲区的历史风貌,协商后从原定于地安门商场对面的一块地皮上撤出,另觅地址进行设计。

  为了最大限度使新建筑与故宫周围历史文化风貌保持一致,故宫保护缓冲区的新建筑还需要在尺度、样式、色彩等方面有严格限制。根据《北京皇城保护规划》、《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及北城历史文化保护区建设控制地带等规定,今后缓冲区将不会出现诸如大型的玻璃建筑,颜色过于艳丽、造型过于西化的新建筑。

  缓冲区内的改造工程,将改变以开发商为主、大拆大改的方式,胡同、四合院原则上将不得成片拆除。区内主要街巷原则上也不再继续加宽。

  “微循环”改善平房条件

  “有些缓冲区内的建筑年久失修,可以说基本上属于危房。建立缓冲区会取消通过危改改善住房条件吗?保护老城是否会让我们一直住在危旧房里?”这是一名署名“内城的老百姓”的网友的留言。

  文物部门负责人表示,缓冲区内尽管禁止大拆大建,但对于基础设施建设不会禁止。居民的生活质量也会逐步得到提高。

  据介绍,“既保护故宫周边历史风貌,又改善当地基础设施”,是规划初期就考虑到的问题。只是要符合与故宫风貌相协调的原则,在保持现有风貌的前提下,今后区内依然可以搞建设。包括供暖、下水管道等基础设施会逐步得到完善。但是,施工将以“微循环”和“有机更新”的方式代替大拆大建,进行逐院逐屋的修缮,即加强日常的随时维修、养护,按照传统土木结构特点以20年至25年为周期使建筑在整体上翻修一遍。不过,改善缓冲区内居民的生活质量,最重要的是降低人口密度。目前,有关部门正在制定相关措施,希望能通过产权置换的方式来进行。本版文摄影/小美

  解析

  故宫“入遗”时为何没设缓冲区?

  按照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世界遗产中心有关规定,各国在申报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时,应同时设有保护缓冲区。那为何举世闻名的故宫当初成为“世遗”时没有缓冲区呢?

  市文物局副局长孔繁峙表示,这是因为故宫在1987年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时,是无需审议直接通过的,因此当时没有被要求附上缓冲区划定范围的文本。据介绍,由于中国政府直到1985年才加入《世界遗产公约》,世界遗产委员会特地在次年一次性给予了中国6个世界遗产名额———只要中国政府上报6个名额,就直接成为世界遗产。那次,中国政府一共上报了长城、故宫、敦煌莫高窟、秦始皇陵及兵马俑、周口店北京人遗址、泰山风景名胜区6处。

  尽管当初没有明确划定故宫的缓冲区,但孔繁峙认为,我国相应的保护法规,在实际意义上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所说的“缓冲区”接近,有效保护了故宫的风貌。2002年制定的《北京皇城保护规划》,设立了建设控制地带。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故宫也是早就有了“缓冲区”的。此次正式划定故宫缓冲区并上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备案,更重要的意义是在文物保护做法上与国际接轨。

  链接

  世界遗产委员会眼中的故宫

  1987年12月,故宫成为中国首批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文化遗产。当时,世界遗产委员会给故宫的评价是:“紫禁城是中国五个多世纪以来的最高权力中心,它以园林景观和容纳了家具及工艺品的9000个房间的庞大建筑群,成为明清时代中国文明无价的历史见证。”

  他们认为,故宫的文化遗产价值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无与伦比的古代建筑杰作

  故宫的宫殿建筑,是中国现存最大、最完整的古建筑群。宫殿是沿着一条南北向的中轴线排列,左右对称,南达永定门,北到鼓楼、钟楼,贯穿整个紫禁城。规划严整,气魄宏伟,极为壮观。无论在平面布局,立体效果以及形式上的雄伟、堂皇、庄严、和谐,都属无与伦比的杰作。

  珍稀文物的宝库故宫博物院的一些宫殿中设立了综合性的历史艺术馆、绘画馆、分类的陶瓷馆、青铜器馆、明清工艺美术馆、铭刻馆、玩具馆、文房四宝馆、珍宝馆、钟表馆和清代宫廷典章文物展览等,收藏大量古代艺术珍品,据统计共达1052653件,占全国文物总数的六分之一,为中国收藏文物最丰富的博物馆,也是世界著名的古代文化艺术博物馆,其中很多文物是绝无仅有的无价国宝。

  中国古代帝王宫殿建筑之瑰宝

  故宫古建筑群,由明代朱棣皇帝亲自策划营建。现存规模之大,构造之严谨,装饰之精美,文物之众多,在中国古建筑中绝无仅有,是世界著名的皇宫建筑群。

  促进世界文化交流的载体故宫文物分成宫廷原状和古代艺术两大陈列体系,先后布置了51个原状陈列,真实性很高,建立十余个专馆。先后举办各种展览数百余次,赴欧、亚、美、澳、非五大洲展览数十次,宣传中国灿烂的古代文化艺术传统,促进与世界各国的文化交流。

  资料

  世界遗产保护公约

  1972年11月16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大会第17届会议在巴黎通过了《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公约主要规定了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的定义,文化和自然遗产的国家保护和国际保护措施等条款。公约规定了各缔约国可自行确定本国领土内的文化和自然遗产,并向世界遗产委员会递交其遗产清单,由世界遗产大会审核和批准。凡是被列入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的地点,都由其所在国家依法严格予以保护。

  关于文化和自然遗产的国家保护和国际保护公约规定,缔约国均承认,“本国领土内的文化和自然遗产的确定、保护、保存、展出和遗传后代,主要是有关国家的责任。该国将为此竭尽全力,最大限度地利用本国资源,必要时利用所能获得的国际援助和合作,特别是财政、艺术、科学及技术方面的援助和合作。”公约还明确规定,缔约国在充分尊重“文化和自然遗产的所在国的主权,并不使国家立法规定的财产权受到损害的同时,承认这类遗产是世界遗产的一部分,因此,整个国际社会有责任合作予以保护”。列入世界文化遗产的条件有4个:1、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2、有充足的法律依据。3、历史比较久远。4、现状保护较好。《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是目前加入缔约国最多的国际公约之一。迄今,在全球范围内,共有180个国家和地区加入《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成为缔约成员。

  截至2004年7月,共有134个国家和地区的788处文化和自然遗产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其中文化遗产611处,自然遗产154处,文化与自然双重遗产23处。中国于1985年加入《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截至本届世界遗产大会召开前,已有30处文化和自然遗产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世界遗产委员会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委员会是政府间组织,成立于1976年11月,由21名成员组成,负责《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的实施。委员会每年召开一次会议,主要决定哪些遗产可以录入《世界遗产名录》,对已列入名录的世界遗产的保护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委员会成员每届任期6年,每两年改选其中的三分之一。

  世界遗产委员会承担4项主要任务:

  1、在挑选录入《世界遗产名录》的文化和自然遗产地时,负责对世界遗产的定义进行解释。在完成这项任务时,该委员会得到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和国际自然资源保护联盟的帮助;这两个组织仔细审查各缔约国对世界遗产的提名,并针对每一项提名写出评估报告。国际文物保护与修复研究中心也对该委员会提出建议,如文化遗产方面的培训和文物保护技术的建议。

  2、审查世界遗产保护状况报告。当遗产得不到恰当的处理和保护时,该委员会让缔约国采取特别性保护措施。

  3、经过与有关缔约国协商,该委员会作出决定把濒危遗产列入《濒危世界遗产名录》。

  4、管理世界遗产基金。对为保护遗产而申请援助的国家给予技术和财力援助。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还专门设置了世界遗产中心,又称为“公约执行秘书处”。该中心协助缔约国具体执行《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对世界遗产委员会提出建议,执行世界遗产委员会的决定。(童曙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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