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公示新校规:卖淫嫖娼者开除学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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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5日12:17 武汉晚报 |
据东方早报报道13日,复旦大学在校园网主页上,贴出了《复旦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试行》等5个试行条例的公示通告。相比现行条例,该条例在对“非婚性行为”的处分上有些变动。新条例将于9月起实行。 对于“在校期间发生非婚性行为的”学生的处分,原条例中规定“给予警告以上处分;与两名以上异性发生非婚性行为的,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新条例改为“在校 期间发生非婚性行为的,视情节给予警告处分;参与卖淫、嫖娼活动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并删除了“未婚先孕或婚外性行为造成怀孕的,给予双方当事人留校察看处分”的条款。对于在学生宿舍留宿异性的学生,原规定为:“给予双方当事人记过处分;多名男女混居或非法同居的,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在新条例中,处分被改为“严重警告以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删除了“开除学籍和退学”这一表达。(来源:武汉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