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安厅五条铁律严规擅立名目涉农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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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5日12:20 武汉晚报 |
本报讯 (记者 张振军 通讯员 王昕实习生徐凤)昨日,省公安厅出台《关于制止公安涉农违规收费的五条规定》,从今年8月1日起,规范涉农收费工作,违规者将受到严惩。 这“五条规定”的主要内容是:擅自设立项目收费的;擅自提高标准收费的;收费不使用规范票据,或收费不入账、截留、私分、变相私分的;使用非执法主体执行行政收费的;直接责任人或相关责任人将分别受到行政警告、记大过、降级、开除等处分,并相应降低 或取消警衔。对涉农收费不实行公示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将被给予行政警告或记过处分。民警违反上述规定,将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予以纪律处分。对隐瞒不报、压案不查、包庇袒护的,从严追究领导责任。据了解,从今年4月开始,我省对在办理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时的违规收费行为进行清理,查出违规收费19万余元,目前已清退15万余元。 省公安厅要求各级公安机关严格遵照执行,并公布举报电话027-67122228,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监督。(来源:武汉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