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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收费也分等级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5日14:17 海峡网-厦门晚报

  我市“物业管理收费细则”有望下半年出台

  本报讯 (记者杜世成)我市现行的物业管理收费办法不够详细,目前市物价局会同相关部门正抓紧制定“物业管理收费细则”,预计下半年可以出台。

  昨天,市物价局局长林玉泉轮值市长专线,专题是关于“政府调价前的价格听证”。

一些市民也来电反映物业管理收费的问题。卧龙晓城的住户来电反映说,他们小区的物业管理收费价格太高,物业管理每平方米5.5元,而且修水管修岗亭,都要找住户拿钱。要求物价局派人处理。对此,林玉泉说,现在物业管理纠纷问题比较多,大多与收费有关。

  我市现在制定的物业管理标准比较笼统,无法体现质价相符的定价原则。我市要出台的这个细则,就是要把收费标准和项目等细化,并进行等级区分,规定什么样的等级提供什么样的服务,什么样的服务收取什么样的物业管理费用,有多种收费等级可供业主选择。

  这一细则出台后,对于物业费的规范收取将能起到一定作用。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要以细则为指导,签订详细的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当然,这个细则依然是指导性的,在业主委员会还没有成立或成立初期,对于业主选择物业服务是很重要的参考依据。在业主委员会成立后,最终收多少费,也可以参照标准由双方合同约定。

  (厦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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