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症当作癌症治 医院赔偿11.9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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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5日14:39 宁夏日报 |
炎症竟当作癌症治,获嘉县医院被依法判处赔偿受害人11.9万元人民币。 2004年11月10日,河南省获嘉县某单位的杨某因腹部疼痛,到获嘉县人民医院进行检查,发现输卵管囊肿,经病理检查,该院诊断为恶性肿瘤。随后,该医院对杨某进行了手术治疗,将杨某的卵巢、输卵管、子宫全部切除,在病理报告诊断中记载为“左侧输卵管乳头状腺癌”,并提出待杨某身体恢复一段时间然后进行化疗。 杨某家属对获嘉县人民医院的治疗及诊断报告不太放心,就持获嘉县人民医院制作的蜡块,到河南省肿瘤医院重新进行病理检查,检查结果令杨某家人大吃一惊,因为,河南省肿瘤医院诊断的结果为“炎症急性发作”。为慎重起见,他们又到另一家省级医院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做了病理检查,结果同样为炎症表现,未见肿瘤。 2004年12月26日,杨某将获嘉县人民医院起诉到获嘉县法院,要求被告赔偿因医疗过失行为给原告造成的损害239349.85元。 获嘉县人民法院接到此案后迅速组成了合议庭对此案进行审理。通过调解,日前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获嘉县人民医院一次性赔偿杨某人民币11.9万元。据《检察日报》新闻来源:法治新报 责任编辑:马江 田丽 实习生:马彦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