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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一征求平行志愿明起填报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5日16:49 扬子晚报

  本报讯 2005年江苏高考本一批次征求平行志愿将于明日起填报,省招办通过本报独家权威公布本一征求平行志愿计划数及填报要求。

  填报要求

  本批次公布的院校及招生计划包括两种类型:一是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二是已完

成招生计划后,新增部分招生计划的院校,考生在填报时须按招生计划上标注的有关分数要求、男女生要求等条件,准确填报。凡在招生计划中未说明分数要求的,考生总分不得低于560分。考生的文化总分须符合所选报的三所院校中的最低分数要求。投档时,将分别按相关院校要求进行投档。

  考生可至当地市县招办、中学查询本人的录取状态,处于“录取”或“预录取”状态的考生不得再填报本批次的征求平行志愿。“江苏招生网”(www.jszs.net也将同期发布未被录取的考生准考证号以便考生查询。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自行到指定地点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并须按当地招办规定的程序对本人所填报的志愿信息进行签名确认,否则,对考生本人录取产生的不利影响,由考生本人负责。

  计划说明

  一、普通类本一批次征求平行志愿共有院校55所,计划数1734人。

  二、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凡报考本科学前教育等专业的考生,高校要求其肝功能和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查合格。某些医科院校(专业)及某些高校的旅游管理、宾馆管理、餐旅管理、旅游外语等专业也要求考生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查合格。招生计划中已在这些专业名称后注明了“(肝)”字样。其他对考生肝功能及身体方面有特殊要求的院校,其要求已公布在这些院校的招生章程中,请考生注意查阅。

  三、公布的建筑学、城市规划、工业设计、艺术设计、园林、建筑装饰技术、服装设计与工程、广告学、旅游管理等专业均要求考生有较好的绘画基础,新生入学后一般需要加试美术,不合格者将被转入其他专业。

  四、凡招生计划中注有“口”字样的专业均要求考生外语基础及口语较好,报考此类专业的考生须有外语口语等级测试成绩。

  五、考生填报征求平行志愿必须符合相关院校对专业的选考要求。各院校的选科要求详见《江苏招生考试》(2005年招生计划专刊,上册)或江苏招生网(www.jszs.net)。

  六、其他要求详见《江苏招生考试》(2005年招生计划专刊,上册)中《关于招生计划中有关问题的说明》和相关院校计划栏。(沈昭 武娜 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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