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我当领导就是个错误”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6日00:31 红网 |
因涉嫌受贿77万元,湖北省乡镇企业培训中心原副主任王毛弟近日在武汉市中院受审。庭审中,王毛弟将犯罪归咎于上级领导,称“让我当领导本身就是个错误”。(7月13日《武汉晨报》) 大凡贪官身陷囹圄,都要痛苦流涕强调自己“性本善”。而今天王某直言不讳地说自己“性本恶”,可算让人开了眼界。王某言下之意再明白不过:“我原本就贪婪,让我当领 导,焉有不受贿的,这岂不就是个错误?”当然,某些贪官堕落前,也有属“性本恶”的,只不过隐蔽伪装巧妙,一时难以被人识破,而受到提拔当上了领导。王某强烈的敛财欲望原本就是“路人皆知”,以至于“在乡镇企业局投票选举‘培训中心主任’中,43人投票,王只有7票”。但是,如此的“一边倒民意”并不能妨碍、阻止他当上领导。个中原委,按王的说法,是“领导强行要本来不具资格的他担任副主任一职”。 品味王某的“性本恶”,感受较多的还是苦涩与痛楚。我们看到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在某些地方早已成了摆设。什么群众基础,什么组织考察,什么投票选举,最终都没有领导一句话的分量重。今天,这种令人揪心的怪状似乎不见收敛。这不,连贪官自己都承认“让我当领导就是个错误”,而我们的某些领导就敢“想提拔谁就是谁”。可见,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在少数领导眼里,是何等柔软的一个面团;他们真的是可以毫无顾忌地想怎么捏就怎么捏。 更值得深思的是,为什么某些领导敢如此明目张胆漠视制度?要知道,我们早就颁发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明确规定提拔重用腐败分子的领导要受到责任追究。其实,我们只要稍微梳理一下,就会发现该条例没有真正落实下去。这几年,腐败分子被揭露、被惩治的不少,有几个提拔腐败分子的责任领导受到追究?恕我孤陋寡闻,好像还没有见到过。如果提拔任用贪官可以不负任何责任,谁还把“制度”当一回事? 笔者觉得,提拔王某这样的贪官,已不是什么“失察”问题,完全是主观上恶意为之,某些领导不是看中他的“敛财技能”正好“为己所用”吗?王在庭审中透露:“工程承建方都是领导介绍的,自己只是被动履行职责。”那么,其背后有没有更严重的腐败呢?希望有关部门顺藤摸瓜,查个水落石出。不然,同类事件还会不断出现。(稿源:红网)(作者:肖祥林)(编辑:潇湘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