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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浚县交过养路费到淇县还得交一回(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6日05:12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在浚县交过养路费到淇县还得交一回(图)
记者谷武民通讯员郝丽文图

  本报鹤壁讯近日,鹤壁淇县不少三轮车主纷纷打电话向记者反映,他们在鹤壁市浚县交通局买了下半年的养路费,来到淇县,每辆车再按淇县标准交170元养路费才能上路。

  这种三轮车,外观怪怪的,总体看很像小型轿车,但是却是三个轮子(如图)。车主关先生说,今年7月1日,他在鹤壁浚县交通局购买了今年下半年的养路费,交了120元,有效期至12月。前几天,他开车来到淇县时,该县交通局说他在浚县交的养路费不管用,让他再补半年的养路费170元,他拒绝再交费,结果车被扣下。

  7月14日上午,淇县交通局运管所臧所长说,他们执行的标准是按有关文件规定,对这些三轮车按照正三轮征费,半年按4个月征收为180元,为了照顾经营者利益,征收时没有足额征收,仅仅征收了170元。他认为浚县交通局私自降低了征收标准。

  浚县交通局徐副局长则认为,养路费是全国通用,如果车主自愿也可以到外地缴纳,但都有效。既然浚县交通部门已经收了,就是合法有效的。这位负责人解释说,他们是按照市交通局有关规定执行的,即按照偏三轮摩托车征收,半年为120元。市交通局给省交通厅打了报告,请示如何征收此类车辆的养路费,目前还没有得到批复。在没有得到省厅批复之前,就仍按原来的半年120元的标准执行。

  鹤壁市交通局有关负责收费稽查的专业人士认为,不管怎样,养路费不能重复计征,这样对车主显然不公平。

  责任编辑:任远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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