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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家改制社被撤销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6日05:35 人民网-人民日报

  本报北京7月15日讯 记者于猛报道:经国务院批准,银监会于6月3日决定对青海省格尔木市昆仑等8家改制社(由城市信用社改制更名的农村信用社)实施撤销,并与当地政府联合公告。目前,撤销工作平稳进行,个人储蓄存款合法本息及时兑付,当地社会秩序稳定。

  格尔木市8家改制社自成立以来一直存在股东虚假注资、抽逃资本金、自办经济实体、高息揽存、股东恶意经营自批自贷、信贷资产大量损失等严重违法违规经营问题,潜在风险

日益显现。2005年年初以来,8家改制社存款持续下降,出现了较为严重的支付风险,救助无望遂被撤销。

  在宣布撤销后的第三十四天,即7月6日开始了储蓄存款合法本息的兑付工作。第一批经登记甄别确认的储蓄存款合法本息5584.13万元,截止到7月10日,已累计兑付2852笔,本息5193.72万元,占已甄别确认储蓄存款合法本息的93.01%。委托格尔木市农村信用联社兑付以来,储户自愿转存储蓄存款1610笔,累计金额3858万元,转存率达到74.3%,转存后又支取了1287万元,截止到7月9日仍留存2571万元,占已兑付额的49.5%。其他清偿、责任追究等善后工作正在有序进行。

  《人民日报》 (2005年07月16日 第五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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