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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看病不愁 广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让农民尝甜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6日07:04 新桂网

  新桂网-当代生活报讯(记者徐哲)今年3月,陆川县清湖镇清湖村55岁的农民江勇遇到了一件麻烦事,大女儿在县医院生产时难产,经抢救虽然母子平安,但高达4000元的医疗费对于他一年2000多元的收入来说,无疑是一笔不小的数目。就在他唉声叹气时,5月份,乡卫生院的曾院长给他报销了1200元的医疗费,让他从心底里感受到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好处。7月15日,记者在清湖镇了解到,除了在外打工和读书的,当地农民95%以上都参加了农村合作医疗,在健康方面有了保障,而该镇只是广西15个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的一个缩

影。

  清湖镇有6万居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一年只交10元钱,如果在乡镇卫生院住院,住院费用可以报销45%;在县级医院住院,住院费用可以报销30%;而在市级医院住院,住院费用则可以报销20%。不只这样,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在全县所有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看病挂号费用全免,门诊检查的一切费用全部减免20-30%。

  在清湖村,今年60岁的农民江俊高兴地告诉记者,他家里共有4人,每年按人数交几十元钱,一年的健康都有了保证,得到的比交的多得多,好好哇!陆川县卫生局陈局长告诉记者,在2003年刚开始推行合作医疗时,许多农民不相信有这样的好事。卫生部门的工作人员到农民家中做工作也不行,最后将一部分患大病的农民接到医院治疗,在结算医疗费时,按国家和自治区的政策报销了30-45%的费用,农民才相信。一传十,十传百,截至今年4月30日,全县77.3万农业人口中,有55万人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占全县农业人口的75.12%。

  据介绍,农民参加合作医疗后,一年最高报销3000元,如果一场大病报销完后,到年底还可以申请大病统筹。对于孕产妇生孩子,也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一个内容。按规定,孕产妇在全县非营利性医院生产,正常分娩最高费用不超过300元,如果参加合作医疗,卫生部门还可报销100元的费用。

  广西自2003年2月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以来,到2005年4月底止,15个试点县累计已有725.7万农民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占试点县农业人口的60.72%,有180多万名农民受益,共报销医药费用4233.1万元。不少参保的农民自豪地说,我们也像城里人一样有了医疗保险。据悉,在取得试点县经验的基础上,广西将逐渐在全区各市县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作者:徐哲

  (来源:新桂网-当代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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