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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税开征"收成"看增 二手房占主流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6日07:43 扬子晚报

  本报讯房地产新政实施以后,营业税的缴纳一直是市民普遍关心的话题。一些购房不足2年的卖房者为了规避这笔支出,纷纷将房源转售为租。那么,在南京,新政实施一个半月以来,通过房产部门缴纳的营业税到底有多少?政府调控措施究竟有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记者昨天专门采访了相关人士。

  自今年6月1日起实施的楼市新政中规定,当日起个人购买住房不足2年转手交易的,销

售时要按照其售房所得全额征收营业税,加上教育费附加其他税费,营业税的税率总额为5.65%%;此外,个人购买非普通住房超过2年转手的,则要对增值部分征收营业税。南京市房产局产权市场处租赁管理科丁科长告诉记者,新规实施后,整个6月份市民缴纳的营业税总额为81万元,而7月份的第一个星期收缴的营业税款则达到78万元,其中绝大部分是对2年内转手交易征收的。他解释说,6月1日、2日两天由于产权市场处进行电脑系统调整并未征收营业税,而3日起办理征税则需要10天才能完成手续,因此实际上6月份的营业税款是从13日开始计算的。也就是说,6月份用了半个多月完成了81万元的税款征收,而7月仅一个星期便收缴到78万元税款,这说明市民对市场观望了一段时期后,二手房交易又开始活跃起来。而且,2年内转手交易的迅速增多,这从纳税金额上可见一斑。不过丁科长也表示,目前征收工作尚处于初始阶段,将来会对每一笔营业税款的征收缘由,比如是否2年内转手、是否属于高档房等进行详细统计。

  记者注意到,在缴纳营业税的人群中,有一部分是急需资金而出售房产的。一位卖房人将自己价值40多万元的房子售出后缴纳了2万多元的营业税,这在单笔税金中算是比较高的。据了解,其由于急需资金另做他用,因此在新政实施后撞到了“枪口”上。不过,仍有一大部分属于正常交易。一位卖房人原本给自己的房子估价34万元,结果在中介公司的“帮助”下,房子最终卖到了35万。因此,这位卖房人毫不犹豫地缴了营业税。房管部门一位负责人介绍说,目前2年内出手的二手房中以小面积、低总价为主,这是因为房主所须缴纳的税金也相对较少,而总价高的房子仍以出租为多,房东一般会“熬”满2年再将其出售。(马祚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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