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消费者起诉“奥克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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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6日08:00 大连日报 |
持续了近3个月的我市奥克斯车主集体维权事件,终于走上了法律程序。7月14日,我市奥克斯车主代表张旭洋正式向甘井子区人民法院递交了起诉书。他以奥克斯汽车在生产、销售中存在严重违规、违法行为为由,提出了退车返款等四项诉讼请求。这是我国第一例因汽车退市而引发的诉讼。 被列入这份起诉书的被告多达6个,分别是大连瑞豪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沈阳奥克斯汽 车有限公司、宁波奥克斯汽车有限公司、奥克斯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富桑黑豹有限责任公司、沈阳双马轻型车制造有限公司。张旭洋说,以上被告的行为损害了他的合法权益。他提出了四项诉讼清求:原告向被告退还所购朗杰SUV汽车一辆,被告返还购车款73,800元,被告赔偿原告办理行车手续的费用10,117.53元,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在我市,还有117名奥克斯车主和张旭洋的情况相同。今年4月,奥克斯汽车突然宣布退市留下售后服务问题,引发了他们的集体投诉。大连市消协随后积极介入,此事引起全国媒体和国家有关部门的关注,但至今仍未取得实质性进展。而随着调查深入,我市奥克斯车主的律师团发现该汽车没有“准生证”的严重问题。这一事件从开始的售后服务和质量争议,已全面升级为对其违法生产、销售的质疑。 据了解,奥克斯车主们此前曾到省高院、市中院探讨过集体诉讼的可能性,但未获同意,车主们只能分别起诉。考虑到诉讼成本、效率等问题,车主们决定由张旭洋以个人名义率先起诉。律师团律师、东北财经大学王岩教授认为,这起诉讼的结果对其他车主解决同类问题将具有参照意义。 而按照程序,法院还将进行起诉审查。车主张旭洋递交起诉书的消息传出后,北京的几十位车主也决定近日到法院提起诉讼。而“奥克斯”的这些汽车,目前在全国已售出大约1900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