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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银行对提前还贷说“罚”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6日08:04 人民网-江南时报

  本报讯(记者 樊莉辉 实习生 王蓉) 在提前还贷收费一事上,继中国银行准备充当了“出头鸟”之后,昨日又有消息传出,上海民生银行也开始对住房类贷款提前还款的个人收取违约金。而事实上,虽然前段时间传出江苏中行要收违约金,但记者采访获悉,中行由于压力过大,收费短期内还难以执行。记者昨日采访了民生银行南京分行,该行有关人士明确表示,南京地区暂时没有收取违约金的计划。与此同时,南京其他几家银行也纷纷表示目前不会收取。

  据了解,从去年10月份以来,央行连续提高了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南京随之出现了个人住房贷款提前还贷的情况。借款人纷纷部分提前还款甚至结清贷款,给银行正常的经营管理和资金运作带来了较大的压力。但在昨日的采访中南京大部分银行均明确表示,目前没有计划要收取违约金,有的甚至表示都没有考虑过这样的问题。省工行房贷部门的有关人士认为,在当初签订的住房贷款合同中并没有允许任何提前还款,所以市民提前还贷确实是一种违约行为。上海浦发银行南京分行个人银行部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肯定地表示,“提前还贷是贷款客户的一个普遍要求,我们没有理由以收手续费的方式来制约客户的正常要求”。

  某股份制商业银行个人银行部总经理告诉记者,目前突然增多的提前还贷确实受央行调整利率影响较大。不过他也表示,从他们开展房贷业务这么多年来的统计看,虽然市民的贷款期限大部分集中在15年至20年的时间段,但不少人都选择了提前还款,在5年至6年内还清所有贷款的市民大约占30%左右。

  民生银行南京分行的有关人士表示,即使民生银行要在南京地区收取还贷违约金在网点会提前公告,暂时还不会收取。

  但是,南京银行在“收”还是“不收”的问题上出现了分歧。

  中国银行江苏省分行认为,“收违约金是两全其美、双赢的大好事”。理由是:银行是企业,办理住房贷款业务,客观上需要资金成本,但银行目前只收利息,其他手续费均没有收取。不过该行有关人士也直言不讳:同业竞争十分激烈,如果一家收了,势必成众矢之的,业务也将受到影响。所以,目前各家银行没有收取,实属“约定俗成”。律师在接受采访时也表示,从合同法的角度,贷款人和银行订立的贷款合同中并没有一条规定允许贷款人提前还款,所以银行如果收取违约金也是无可厚非的。

  既然市民违约在先,又有法律支持,银行为何无动于衷呢?各大银行都表示不愿“捡了芝麻丢了西瓜”,为了眼前的一点利益而放弃了市场吓走了客户。房贷市场各家银行的竞争愈演愈烈,公积金贷款的放开也势在必行,各家银行都在忙着抢客户。不少银行均表示,现在银行也是一个企业,企业的经营必须遵从市场规律。任何银行都不会因为眼前的利益而放弃最终面对的市场。

  银行“严惩”提前还贷工行民生银行违约金高达5%(新闻链接)

  据新闻晨报15日报道 如果你的住房贷款还不满一年,却想提前还掉其中的20万元,而你恰好又是工行或民生银行的贷款客户,那么你需要额外支付高达1万元的违约罚金。近日,记者从沪上银行了解到,作为对监管当局“审慎放贷”要求的回应,沪上银行普遍提高了对提前还贷者的违约罚金额度。

  工行和民生银行规定,贷款未满一年,提前还贷须缴纳还款部分5%作为违约金;上海银行则规定按还款额的4%收取违约金;农行的违约金计算是:提前还款金额×一年期个人住房贷款月利率×(12-已还贷月数);原本不收违约金的交行,从去年下半年起,也须交纳提前还款金额1%为违约金;此外,建行、招行等则规定“一年内不允许提前还款”。

  《江南时报》 (2005年07月16日 第十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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