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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旬老汉开茶馆容留卖淫女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6日08:05 人民网-江南时报

  一年过七旬的张老头利用自己经营的茶馆作掩护,为他人卖淫嫖娼提供场所并从中获利。7月12日,这名茶馆老板被通州市法院以容留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今年73岁的张某,系通州市金沙镇人,2002年年初,张某在通州市金沙镇金乐菜市场附近开了一家茶馆,自负盈亏。为吸引顾客,当年下半年,张老头通过嫖客认识了本市二甲

镇卖淫女葛某,将葛某滞留茶馆卖淫。一个为招揽生意,一个为站稳脚跟赚钱,两人一拍即合,以卖茶为掩护,暗地从事容留卖淫的非法活动。2002年7、8月份,张某先后3次为嫖客、卖淫女提供场所,让何某、顾某、陈某等人在店内从事色情交易。为了给嫖客提供“优质”服务,张某还挖空心思拓展“业务”范围,积极为嫖客提供“上门服务”。今年上半年,嫖客何某被抓,至此,梦想致富的张老头“东窗事发”。

  本报记者 李志华 通讯员 王志彬 曹建新

  《江南时报》 (2005年07月16日 第十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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