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早就搬了家 巨额电费何处来?供电公司:电费不对可申请检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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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6日08:13 海南新闻网-南国都市报 |
本报海口7月15日(记者李灏实习生孙鸿慧)今日,省检察院工作人员陈先生来电反映,他单位的原址在南沙路33号,今年3月份单位搬迁到琼州大桥旁边的新址。搬迁后,原址处只留一名保安看管,基本没人再用电了,但供电公司给原单位两个月的电费单上却赫然写着“3—4月份4164元,4—5月份2790元。”对此,陈先生很纳闷:没人用电,这些巨额电费是从哪里冒出来的? 据陈先生说,他的单位是在今年3月11号搬迁新址的,原(南沙路)单位只留一名保安看管,再怎么用电也不可能有这么高的费用,不知道这电费是怎么算出来的。他怀疑可能是供电公司抄表员没有核对,靠估计度数来收的费。 随后,记者就此事采访了海口市供电公司抄表班班长陈慧飞。陈班长说,他们是按照表上显示的度数来抄写的,不会出错。而该公司核算班的周班长说,他们是按照表上度数核算后才标出电费的,如果用户觉得电费不对,应去公司柜台申请检验,公司会派专员去检验核实。 投诉者陈先生说,等把这一切都查清楚了,他们再按实际度数交电费,收取电费绝不能让用户蒙在鼓里,搞糊涂账。 作者:李灏 孙鸿慧 (来源:南国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