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规定:法律援助承办人员可领取办案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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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6日09:23 新华网 |
新华网合肥7月16日电(杨鹏程、赵跃)安徽省财政厅、司法厅日前下发《安徽省法律援助经费管理办法》规定,法律援助承办人员可领取办案补贴。这将使法援案件不再陷入无经费保障的困境。 该办法明确规定了法律援助经费的支出范围,并规定了法律援助人员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补贴标准。法律援助人员承办法律援助案件的费用包括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所需的住宿费 、交通费、通讯费、调查取证费、伙食费等,办案经费参照案件所辖县、市区及跨县(市、区)、跨省等几类标准管理使用。该办法将于今年10月1日正式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