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隐瞒“难言之隐” 法院判决结婚登记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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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6日09:50 荆楚网-楚天金报 |
荆楚网(楚天金报)据新华社电婚前隐瞒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性病,且婚后未治愈,湖南宁乡县一对夫妻的婚姻关系近日被宣告无效。 家住宁乡的刘秀丽,苦等在广东打工的男友姜某3年,终于盼到男友回乡。双方于今年3月登记结婚,但未作婚检。婚后姜某不愿与刘秀丽过夫妻生活,在刘秀丽的再三追问下,姜某才说出自己患有性病。经医院诊断,姜某病情为“梅毒二期”。对爱情失望的刘秀丽一 气之下于5月向宁乡县法院提起诉讼,以被告姜某婚前隐瞒不宜结婚的性病史为由,请求宣告与被告的婚姻关系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