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异地居住退休人员须资格认证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6日10:25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蒋悦飞通讯员吴子因)对于在广州市领取养老金的人员,没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生存证明的,将暂停发放养老金,这是记者昨日从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的。为及时掌握异地居住退休人员的生存情况,有效防范冒领养老金行为的发生,广州市退管办向各区、县退管办下发了《关于对异地居住退休人员进行领取养老金资格协助认证的操作

办法》,就异地参保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工作操作办法进行了明确。

  两类人员需到退管办认证

  据介绍,异地居住退休人员是指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离、退休后居住在非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人员。这一人群在广州市内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享受异地养老保险待遇,在广州居住的离、退休(职)人员;另一类是参加广州市基本养老保险、已纳入社区管理的异地居住的退休人员。

  据悉,广州市退管办负责所辖地居住的异地参保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工作的管理和指导。广州市各级退管机构和外省市各区、县社保经办机构负责资格协助认证工作的组织实施,建立协助认证联系制度。协助认证工作由退休人员居住地退管服务机构具体办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异地参保人员要定时认证

  参加广州市基本养老保险、已纳入社区管理的、居住在异地的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时间从每年的4月1日~6月30日。而参加其他省、市养老保险,居住在本市的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时间,按当地社保机构每年约定的时间,进行认证工作。

  各区、县级市退管服务机构应向各自所管辖的已纳入社区管理的异地居住退休人员,在规定认证截止日期前60日,以信函形式向养老金领取人发出认证通知,连同印有区、县级市退管服务机构地址、邮编的信封及邮票一并寄给所负责的异地居住退休人员。通知内容包括:告知养老金领取人办理认证手续和《异地居住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协助认证表》。退休人员在收到《协助认证表》后,携带区、县级市退管服务机构寄发的当年资格认证文件(通知)、身份证、户口本、广州市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手册(或退休证),到居住地所在街道(镇)劳动保障工作机构或区(县)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认证,并将协助认证表格寄回到退休管理服务关系所在区退管办。

  死亡、失踪应提供有效证明

  享受异地养老保险待遇、在广州居住的离、退休(职)人员,办理资格认证时要向居住地的街道(镇)退管服务机构提供该省市(地区)社保经办机构寄发的当年资格认证文件(通知)、身份证、户口簿和离退休证,由街道(镇)退管服务工作人员当面核对。经审核确认后,在《协助认证表》上加盖协助认证机构印章并签署经办人和负责人姓名。退休人员因年老体弱或患病,本人不能前来办理资格认证的,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提出申请,居住地的街道(镇)退管服务所和社区退管服务站受理后,应在10天内派人上门办理。退休人员有死亡、下落不明、失踪、被判刑收监等情形的,应由其亲属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来源:广州日报)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