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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类退休人员可获万元救助(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6日11:02 信息时报
  时报讯

  (记者王道斌)已缴纳特殊人员安置费的孤寡退休人员,或患有1~4级精神病退休人员,因患重大疾病、医保规定的门诊特定项目治疗,在享受特殊困难救助后,仍无力支付基本医疗费个人负担部分的,将可再申请统筹救助。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日前颁布《广州市社会化管理退休人员特殊困难救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已纳入社会化管理的退休人员中的特殊人群救助年累计总额在2003年5000元的基础上增加了1万元,救助对象每人每年累计最高救助限额为10000元,特殊人员为15000元。

  四类人患重病可申请救助

  该措施将使24万多名退休人员受惠。《实施意见》规定,符合标准的救助对象必须是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关系在广州市,已纳入广州市社会保险一体化的区街社会化管理的退休人员(包括采取过渡形式实行社会化管理的企业退休人员)。其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广州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退休人员、或无子女双老户退休人员、孤寡退休人员、患1~4级精神病退休人员(后两项退休人员简称为特殊人员)。其中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广州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退休人员患重大疾病、医保规定的门诊特定项目治疗,一个治疗期内基本医疗费个人负担金额累计超过3500元以上的;孤寡、患1~4级精神病、无子女双老户退休人员患重大疾病、医保规定的门诊特定项目治疗,一个治疗期内基本医疗费个人负担金额累计超过2000元以上的可申请救助。

  据了解,重大疾病的病种范围将随着医保规定项目的扩大而扩大。本次将重大疾病的范围从14个增加到21个。

  最高可获2万元救助

  已缴纳特殊人员安置费的孤寡、患1~4级精神病退休人员,因患重大疾病、医保规定的门诊特定项目治疗,其个人安置费不敷使用,在享受特殊困难救助后,仍无力支付基本医疗费个人负担部分的,可再申请统筹救助。统筹救助对象一个治疗期内基本医疗费个人负担金额按前项救助标准享受特殊困难救助后,超过其年基本养老金40%以上部分,按60%比例内给予统筹救助。统筹救助对象在享受统筹救助后,确因其剩余的自付医疗费用仍负担过重,导致个人生活费低于广州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标准的(含330元),可再按60%内给予统筹救助,但每人每年累计统筹救助限额不超过2万元。《实施意见》规定,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向户口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
两类退休人员可获万元救助(图)
注:救助对象一个治疗期内每人一次性救助金额最高不超过3000元,特殊人员不超过4500元,每人每年累计最高救助限额为10000元,特殊人员为15000元。

  异地居住退休人员申领养老金需认证

  时报讯

  (记者王道斌)在进行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时,年老体弱或患病的异地居住退休人员,本人不能前来办理资格认证的,经申请后退管服务机构将在10天内派人上门办理。记者昨日从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为及时掌握异地居住退休人员的生存情况,有效防范冒领养老金行为的发生,广州市退管办下发了《关于对异地居住退休人员进行领取养老金资格协助认证的操作办法》(简称《办法》)就异地参保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工作操作办法进行了明确。(来源: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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