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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检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6日11:06 信息时报

  本月18日至27日进行,未参加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车辆将不发证

  时报讯

  (记者何雪华 通讯员朱汉雄)昨日,记者从广州市公安交警支队获悉,从7月18日至27日,由市公安局联合市安监局、交委、质监局,将在全市开展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安全检

验专项工作。

  据悉,此次专项检验包括车辆年审、罐体后部和两侧是否喷涂和悬挂醒目的危险化学品警告标志情况等6项内容,此次检验工作在黄埔区茅岗路989号(黄埔车辆管理分所)进行,而两区(番禺、花都)两市(增城、从化)车辆检验则在当地进行。

  对未参加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车辆,不给予核发《爆炸物品运输证》、《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对无证运输、未按照运输通行证注明内容运输、未随身携带运输通行证明擅自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禁止通行区域或者不按照规定的通行时间、路线、速度行驶的,将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严厉处罚。

  公安交警部门在此希望各危险化学品运输单位与车主务必在7月18日前,对所属车辆进行一次自查,积极配合整治工作,确保车辆安全技术状况良好。(来源: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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