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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用地怎变百间玉器店(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6日13:39 信息时报
  本版撰文时报记者文欣 本版摄影时报记者李冬

  原计划申报用做建设教学楼的用地,如今却成了百间热闹的玉器店铺!这是发生在广州长寿路耀华东街的蹊跷现象。据了解,将耀华小学扩建用地中的500平方米违规租赁商用,改变了土地使用性质,荔湾规划分局昨表示要对申报建房的荔湾区教育局处罚2万多元。
教学用地怎变百间玉器店(图)
本来应该用来建校舍的500多平方米的土地,却建成了卖珠宝玉器的商铺。商铺后面的建筑是新建成的教学楼。

  商铺建成便被抢租一空

  由于开发商证件不全租户办不了营业执照

  去年2004年11月初,荔湾区长寿路耀华东街大兴土木,建设了近百间商铺,今年1月前已全部完工。由于该处为商铺旺地,建成后吸引了不少玉器商前来。没多久,商铺被抢租一空。

  今年1月起,业主交付完商铺定金后,店铺开发商———金幸来商贸有限公司接下来要求缴纳的诸多费用又纷至沓来:装修委托费、首期租金、合同保证金、首期电费押金等等,总额在4万元以上。而当业主要求开发商出具“土地所有权证”、“房产证”等相关证明办理营业执照时,开发商以证件还在相关部门办理为由,迟迟没能交出,心急如焚的业主一等就是半年。

  昨日,记者见到了该处店铺的多名业主。业主钟先生见到记者,大倒苦水,他说:“开发商招租时,我担心错过商机,匆忙交付了前期费用,待到对方拿不出证件时才知道自己吃了亏。”此外,不少业主还表示,因为招租时商铺已经盖好,在签定合同前并未要求开发商出具相关证件。据悉,由于无法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数家店铺闲置半年之久。

  玉器商城原为教学用地

  记者欲采访开发商,管理处拒不提供联系方法

  记者随后在耀华东街看到,两米来宽的小巷东侧,20余间玉器店铺一字排开,热闹非凡,将原本窄小的巷子挤得更窄。再往里走,店铺共分五列,每列8至16间不等,每间约6平方米大小,玉器珠宝种类繁多,琳琅满目,一个玉器商城已初具规模。当地业主透露,因为无法办证,此处大多商铺都是无证经营。

  为何开发商无法出具相关证件?一些业主表示,该处原为学校扩建用地,现租赁商用违反相关法规是主要原因。

  据悉,2001年,荔湾区教育局为扩建耀华中东小学及广州市第三十一中学,曾向相关部门申报建设土地,同年9月,获得市国土局审批,征得12000余平方米土地,并在同年获得市规划局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其中,该商铺所在地位于耀华中东小学西北侧,这块地当时的规划用途是临时教学用房,占地面积共约550平方米,为学校扩建工程的二期用地。记者在市规划局审批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穗规地证字2001第96号)中看到,上面明确写有“本用地是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统一改造我市麻雀中、小学的文件精神对荔湾区教育局耀华中东小学进行改造的小学用地;建设项目为教学楼及体育设施,不得建设无关建筑物。”

  记者以玉器商身份来到金幸来西关玉器工艺城管理处。记者询问对方是否有“土地使用所有权证”及“房产证”等相关证件时,对方闪烁其词,始终没有正面回答。一名姓江的先生说:“这么多人开档,还有什么信不过的。”记者随后亮明身份,该管理处物业部经理黄先生表示,属下共有79家为商铺,由于有10余家店铺数月未缴房租,现暂时关档歇业。店铺是否为无证经营?管理处副经理邹先生解释,“土地使用所有权证”及“房产证”等相关证件均在总公司存放,而该处店铺的“经营许可证”目前还在工商局的审批中。当记者再三询问金幸来总公司的地址和联络方式时,对方始终讳莫如深,以不便透露为由拒绝回答。

  教育局称该地暂被搁置

  有关负责人同时表示土地被商用并不知情

  记者来到耀华小学。校长吴先生告诉记者,为扩大教学规模,自2003年底,学校在原校址的西南、西北侧开始兴建两栋教学楼,年内竣工。在回答“为何西北侧的教学用地如今变作百间玉器商铺时?”吴校长表示,校方主要负责教学,而扩建一事由荔湾区教育局负责,征地、用地等相关事宜也由教育局统一部署,校方并不知情。

  该校的另一名负责人表示,从不知道西北侧的商铺用地原是本校教学用地,而在扩建改造工程中,校方也没有自主权和参与权,全部交由荔湾区教育局。

  荔湾区教育局基建办相关负责人对此向记者介绍说,区规划分局审核将该处用于临建,建造一幢2层的临时教学用房,总面积约为1100平方米,由于场地较小,又改为学生活动场地或绿化带之用,因忙于兴建校舍,暂时将此搁置。至于目前已租赁商用,该负责人表示并不知情,她解释说,学校的12000余平方米征地中,其余用地均作教学使用,并未违反相关法规。当记者问及其西北处用地是否取得“房产证”时,该负责人答:现用地改作他用,应该没有这类证件。

  开发商和租户法庭上互告

  规划局将对教育局作出2万多元的处罚

  多名金幸来租赁店铺铺主表示,因开发商无法提供证件办理营业执照,自2月份以来,该处的10个铺主拒绝缴纳租金,而开发商以此为由,将这10名租户告上法庭。随即,10名租户也以开发商无法提供“房产证”,使之无法办理营业执照为由,将开发商上诉到荔湾区人民法院。昨日下午2时30分,该案在荔湾区人民法院开审,法官庭上宣布因开发商提供新的证据,此案将延迟再审。

  随即,金幸来商贸有限公司负责人表示,将退还被告10名租户曾缴纳的部分金额,包括装修委托费、保证金等相关费用3万元以上。而对于租户所欠租金,也将按照原租金的50%收取。

  记者昨日在荔湾区规划局采访到相关负责人,这位负责人表示,荔湾区教育局将教学用地私自用做商业用途,改变其使用性质,违反了《广州市规划条例》第六十三条中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不得擅自改变建(构)筑物使用性质的相关规定;此外还违反了市规划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要求,已构成违法建设。该负责人介绍,该处用地在2004年12月经荔湾区规划分局审核用做临时教学用房,或勤工俭学用房,用于改善扩建学校教学环境,如今教育局将其租赁,将予以26500元的金额处罚。(来源: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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