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集体股资产评估后可出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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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6日13:45 信息时报 |
时报讯 (记者王海波通讯员曾健萍)昨日,记者从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市政协委员提案的答复中获悉,为了解决国企职工集体股出现的分红权在职工、所有权归国家的混乱现象,现在已不鼓励中小企业改制时设置集体股,对改制企业已设置的集体股,按照改制企业章程规定,在改制企业股东通过相关决议前提下,经过资产评估并履行一定报批程序后 ,允许改制企业职工购买或者向其他投资者出售。(来源:信息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