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烟不明码标价最高罚2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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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6日14:00 信息时报 |
时报讯 (记者卢晓曌通讯员高诒茜)广东省物价局昨日联合广东省烟草专卖局下发《卷烟零售明码标价管理办法》,规定自2005年10月1日起,在广东省内依法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从事卷烟零售业务的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该办法,实行卷烟零售明码标价。 办法规定,凡不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或者利用虚假的、使人误解的标价内容、标价方式、利用假冒卷烟以假充真进行价格欺诈等违反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由当地有关主管部门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最高可罚20万元。(来源:信息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