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各银行对提前还贷尚未“开杀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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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6日14:17 扬子晚报 |
本报讯受房贷利率上调的影响,今年上半年我省居民提前还贷比去年大幅增加。如光一个南京地区提前还贷量就已达49亿元,同比增加约12亿元。记者昨日了解到,近日,上海已普遍调高对提前还贷者的违约罚金额度,最高达5%。不过记者同时也获悉,因为我省银行之间竞争激烈,我省目前为止还不曾对提前还贷“开杀戒”,大家大可放心。 上海大幅提高违约金 据介绍,上海工行或民生银行的贷款客户,均已开始执行对不满一年的提前还贷者征收缴纳还款部分5%%的违约金。打比方说,市民若提前还20万元,那么就得为此支付高达1万元的违约罚金。无独有偶,从本月开始,与上海中行签房贷合同的客户如不满1年提前还款,将根据提前还款金额,以提前还款日的贷款利率向银行支付不超过6个月的利息作为违约金,而此前则只要支付1个月的利息。 南京银行界人士昨日分析认为,上海市大举提高提前还贷的“门槛”,主要针对贷款不到1年就提前还贷的,其目的还是打击短期炒房客,提高投机炒房的成本。 我省不收提前还贷违约金 不管是否在一年内提前还贷,南京的银行眼下均未开收违约金。昨日,占据我省房贷市场最大份额的工农中建交五大银行的有关部门人士均向记者做了这样的证实。其中,建行规定,从今年4月开始有合同约定的,正常还款6个月后才能提前还贷。但即便如此,对提前还贷者也没处罚。另外,招行、深发展、中信、民生、兴业等股份制商业银行人士也纷纷表示,不收取违约金。不过,他们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忍不住“大倒苦水”说,银行其实有难处,大量提前还贷等于打乱了原先的资金计划,可由于同城的同行都没收,自家当然不敢做“出头鸟”。(马燕 刘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