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安县部分乡镇实行党委决策“群众点评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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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6日18:15 红网 |
红网东安讯(通讯员张高桥)为使党委工作充分体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反映群众的意愿,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有效避免“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确保党委决策的科学化。今年来,永州东安县部分乡镇推行党委决策群众点评制。 该制度规定:乡镇党委事先对季度重点工作进行集体讨论确定,然后归纳成条文,并 明确责任人和工作预期目标。再邀请当地县、乡人大代表、党代表、县政协委员、行风评议监督员和有关村组干部代表召开座谈会,由党委书记和乡长就上季度工作执行完成情况和下季度工作预算进行报告,然后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对上季度工作中,干部存在作风问题或工作力度问题的,具体归结到组、到人,限期进行整改;对预算工作,采取充分尊重民意、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当场决定取舍,并进行张榜公布,提交广大干群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自推行党委决策群众点评制来,共采纳群众代表提出建议、意见20余条,使乡镇党委决策进一步实现科学化、民主化。(稿源:红网)(作者:张高桥)(编辑:何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