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高僧座谈“佛教与构建和谐社会”(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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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6日21:50 人民网 | ||
香港佛教联合会会长觉光长老在致词时说,佛教的慈悲思想,众生平等,主张自利利他、自觉觉他,就是为了社会和谐与世界和平,以及人与人之间的和合和睦。青海省政协副主席西纳活佛认为,藏传佛教是和平的宗教,主张以和为贵、求同存异、兼容并蓄、崇尚和谐、褒扬和平,始终致力于提倡平等、推崇慈悲、净化人心和反对战争。藏传佛教的这些核心理念和精神价值也体现了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应发挥藏传佛教教义中的和谐理念,组织和引导藏传佛教界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自己的贡献。 甘肃省政协常委赛仓·罗桑华丹活佛说,佛教主张慈悲为怀、自贵其心,这个基本主张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有着独特的作用:对个人可提供安身立命之处,以求得心理平衡,并进而提升人的精神境界;对社会则可提供一种“解毒机制”,维护社会安定和精神生态平衡。来自四川甘孜州的多吉扎西活佛说,佛教是以人为本的宗教,学佛首先要学习做人,而构建和谐社会,正是以高尚人格的建立为基础,需要努力提高自己的人格修养,减少自私自利的心理和言行,尊重、关心他人,遵守公平正义的社会公德,这与学佛修行是一致的。人人都诸恶莫作、众善奉行,必定会社会和谐、国家安宁。香港的觉真法师认为,佛教是藏族、蒙古族、傣族、土族等民族的全民信仰,加强各民族的团结、增强社会凝聚力和建设和谐社会,既是佛教的优势所在,也是佛教徒的共同心愿。佛教徒和佛教团体应以佛陀的慈悲精神服务社会,投身慈善公益事业,关怀弱势群体,救灾济困,助学扶贫,并在维护祖国统一,加强民族团结,扩大对外友好交往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