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客越胖越便宜与“价格歧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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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7日00:21 红网 |
近日,在南京瑞金路一家大型超市,一兔肉商家为了吸引人气,竟然根据购买者的肥胖程度来确定是否打折。据悉,男性体重须达80公斤、女性67公斤、儿童50公斤,购兔肉可享受7折优惠。若超过100公斤,不论何人,均可按5折购买,此外,当日体重最重的购买者,还能吃一个月免费兔肉。(7月16日《南京晨报》) 其实,我们本应该理解兔肉商家的促销行为,因为他们有权根据自身的需要,在不违 反法规和不伤害顾客尊严的条件下,依据顾客的胖瘦为标准作出价格上的调整,来争取更多的顾客,这符合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是市场价值规律的反映,也恰恰是经济学中“价格歧视”的正当运用,它不同于以损害顾客权益和排挤同行的非正当竞争为代价的“价格歧视”。在经济学上,商家依据一定的标准,对顾客采取不同的价格,来实现促销的目的,这种价格操作方式并非因成本不同而造成的价格上的区别,叫做“差别定价”或者“价格歧视”。比如铁路部门对学生、军人和记者等特殊群体给予打折优惠,对低于一定高度的儿童实行免票;旅游景点对团体购票和个人购票也是区别对待的……只要这种差别不是以伤害顾客的尊严或违反法规为代价,纯属与所谓的“歧视”无关营销手段的运用,都无可厚非。 现今,我们决不能一旦见有新意的促销行为都称其是怪招,动辄都对商家的行为进行口诛笔伐,这样并不利于市场的进步与成熟。可以说,兔肉商家的促销行为,是经过缜密地分析才进行的,因为“兔肉脂肪含量只有8%,经常食用兔肉有助于减肥”,证明商家有出于为顾客特殊需要考虑,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商家的促销行为理应给予适当肯定。(稿源:红网)(作者:耿红仁)(编辑:潇湘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