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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行车”洛溪大桥冲卡罚2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7日08:37 南方日报

  本报讯(记者/刘中元 通讯员/交宣)昨日起,广州市交警等有关部门开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的规定,对在洛溪大桥冲卡的禁行车以“违反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规定”10390C(交通违法代码),实施罚款200元的处理。

  昨日上午9时许,为确保洛溪大桥交通安全畅顺,广州市公安交警支队再次出动专门警力,在洛溪大桥番禺到广州方向,重点检查违规车辆。据市公安交警相关负责人介绍,昨日

洛溪大桥分流情况比较理想,交通情况良好,交通管制方案10天适应期内广大交警执法人员的说服教育取得显著效果,整个桥面交通畅顺,违规冲卡车辆很少。据市公安交警支队有关人员统计,自昨日凌晨到上午11时许,共查处违规禁行车辆十几辆。上午,笔者在现场看到,除有极个别不知情况的外地车辆外,洛溪大桥违规冲卡现象在白天已基本绝迹。

  据了解,7月6日凌晨起,洛溪大桥正式实施全天24小时只允许7座(含7座)以下的小客车、摩托车和本市编码线路公交车通行,其他途经车辆一律绕道行驶的交通管制措施。在10天适应期内,暂时还未对违规车进行处罚。昨日凌晨起,洛溪大桥交通管制方案10天适应期已过,执法人员开始对违规车进行处罚。广州市公安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表示,已派出交警执法人员全天24小时对经过洛溪大桥附近的车辆疏导分流,在洛溪大桥南北两头及周边路口设置分流点,并在相关地点设置交通管制方案执法点,确保洛溪大桥交通安全畅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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