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资金必须存入指定账户 用了多少业主可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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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7日09:00 贵州都市报 |
金黔在线讯 记者昨日获悉,即日起,业主可以登录“贵阳市房地产管理局政务网”查询,输入业主的身份证号便可查询维修资金余额。 按规定,拆迁安置、产权兑换的房屋,维修资金由业主(产权所有人)按所拥有的总建筑面积缴交,并按该房屋平均售价参照住宅2%、非住宅1%标准缴交,拆迁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开发建设单位或房屋销售单位必须在每月底将已代收到的维修资金存入行业主管部门指定的账户,即贵阳市房管局在贵阳市商业银行云岩支行开设的专用账户,账号是119012010900032216,业主可监督。在维修资金的使用申请获政府部门批准后,将所需款项的30%拨付至维修单位账户上,余额按维修进度拨付。如发生危及房屋安全的紧急情况,由物管单位或维修单位先垫付维修费用,之后再从账户中扣除。维修资金在使用后必须向业主公示。 作者:廖秋 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