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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石榴园拦路树问题已解决 有关部门对此各有说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7日12:20 大华网

  本报讯(记者黄泽春)市区石榴园13栋附近一棵因风雨倾斜倒下的大树前天下午已被市园林部门派员迁移走了,这个影响交通安全的问题终于得到了解决,附近住户都为此深感高兴。对于这棵倒下的大叶榕的处理缘何历时29天的问题,市城管园林部门和金平区城管局各有说法。

  上个月,市城管部门决定将这棵倒下的大叶榕迁移走。7月1日,市城管局批出了《树

木处理许可证》,许可证写明申请单位为“金厦街道办事处”,施工单位为“市园林处”,但迁移这棵大叶榕的费用该由谁来出的问题“卡住”了这个小工程的实施。据市城管园林部门解释,1999年市政府颁发的《特区城市绿化条例》明确规定,市园林部门只负责25米以上的城市主次干道及公共绿地的管养,住宅小区的绿化由物业公司或所在街道办事处负责。由于石榴园没有物业管理,因此迁移树木应该由区或街道负责。

  金平区城管部门则表示,现在的绿化园林管理还是市在管理,区一级根本就没有这支队伍和专用设备。

  目前在金平区像石榴园这样的住宅小区还有不少,这些小区都没有物业管理,由街道居委管理的话又没有经费,这也是我市在上个世纪80至90年代大规模开发补贴型住宅后遗留下来的历史问题。由此,这些住宅区的园林绿化究竟该由谁来管,有关部门要更好地理顺关系和责任,不要难为了群众。(来源:《汕头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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