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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吨劣质汽油“转正”流进市场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7日23:00 法制晚报

  多次收受“检验费”和“服务费” 给企业不合格产品亮绿灯 原昌平质监局长受贿开方便门致———

  本报讯在接受了企业40万元“检验费”后,原昌平区质监局局长付金祥大手一挥,本应被依法没收的800余吨90号车用无铅汽油最终悉数以合格产品名义销售。由于多次为销售劣质汽油、黑IC卡、黑地条钢等企业非法行为开绿灯,付金祥日前被北京市一中院以滥用职权

罪和受贿罪终审判处有期徒刑6年。

  记者今天上午了解到,和付金祥同时落马的稽查科科长杨立胜也被判定构成滥用职权罪,杨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和辅助作用,被法院免于刑事处罚。据悉,这是北京市质监系统挖出的首例职务犯罪案件。

  今年47岁的付金祥和杨立胜均于2004年7月被检方逮捕。据法院查明,2004年3月,付金祥作为昌平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在该局调查北京京龙石油化工销售公司销售不合格汽油过程中,擅自决定以本单位名义收取该公司“委托检验费”40万元后,不对该公司进行行政处罚,使本应依法没收的800余吨90号车用无铅汽油和80余万元非法所得及本应处罚的35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没有执行。

  身为稽查科科长的杨立胜正是因为此案而落马的,他对京龙公司销售不合格汽油的行为该立案而不立案,后在明知该公司应当接受处罚和付金祥收取京龙公司“委托检验费”的决定违反行政法规的情况下,而予以执行“解除查封”的决定,造成809吨不合格90号汽油以合格产品名义销售。

  2004年3月,付金祥在该局调查北京万利时印艺科技有限公司无证生产、销售“IC”卡过程中,违反行政法规,擅自决定以本单位名义收取该公司“委托检验费”40万元后,不对万利时公司进行行政处罚。2003年10月到2004年6月间,付金祥还在昌平质监局查处的刘某、王某非法生产地条钢案,顾某非法生产建筑用包塑金属软管案的过程中,擅自决定以本单位名义分别收取当事人“咨询服务费”3万元和4万元,不对违法者进行处罚。

  此外,2003年11月间,付金祥还利用职务之便,多次索取并收受他人贿赂财物共5.2万余元。法院认为,付金祥的行为已分别构成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杨立胜构成滥用职权罪。

  作者:李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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