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至9月犯罪多发 广西教育系统呈现"腐败周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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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8日08:53 法制日报 |
广西教育系统呈现“腐败周期” 两年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218件243人 本网南宁7月17日电 黄璐 朱晓华钟振国近两年来,广西共立案侦查教育系统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218件243人,涉案金额达2371万元。教育系统内的职务犯罪现象呈现出上升趋 势,并逐渐成为职务犯罪的多发区。每年7至8月升学考试、学校招生录取期间、9月份新生入学期间,正是一些教育部门的“腐败周期”。广西检察机关在查处的教育系统职务犯罪案件中发现,犯罪主体多为掌握着对学校财物的支配、管理权的上级行政管理部门领导、学校领导和后勤工作人员,贪污、受贿犯罪所占比例较大,涉案人员文化层次较高。在广西检察机关查处的243人中,教育局领导32人,教育局下属教研室和勤工俭学领导41人,学校领导61人,基层教育辅导站领导51人。这些人中学历为大专以上的占多数。 作案方式以在购买课本、电教设备、学生保险等过程中收受回扣的现象最为普遍。随着新形势下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教育系统逐渐成为一些课本发行社、电教设备商、校服厂、印刷厂、保险业等商家竞相收买的目标,这些商家为达到其商业目的,不惜以感谢费、劳务费、发行服务费等名义向教育系统内有关领导和主管人员大肆行贿。从1997年起至2003年长达6年时间内,藤县教育局先后多次领取该县防疫站、新华书店、人寿保险公司以查勘费、劳务费、课本发行费、手续费、完成任务奖等名义给予的款项共计80万元,先后分别以奖金、福利的名义分发给局内职工或转为全局职工购买个人保险的保险费,已涉嫌单位受贿罪;此外,该局前后两任局长黄某某和彭某,先后在办理学生保险业务过程中,分别收受该县人寿保险公司送的价值万元的保险一份,分别涉嫌受贿罪。 在招生录取中,这些教育系统的蛀虫们也看到了发财的良机。广西查处的案件中,就发现有教育招生办、大专院校、重点中学负责招生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经办人,在招生录取中贪污受贿的行为。荔浦县第二中学利用在市场购买的收款收据开票,将本校收取的代培费、选(择)校生费、报名费、超编费、住宿费、房租、承包费等18项收款后不入单位财务账,以发放个人资金、补助等形式发给教职员工共计126.5万元。 在广西查办的教育系统职务犯罪案件中,窝案串案所占比例较大。这类犯罪在市内部分中学及教育管理部门内存在着共性发案原因。检察机关先后在市、县辖区近10间中小学校内一举侦破包括部分校长、教务员、图书管理员等在内的教职员工涉嫌贪污受贿等窝案串案,以这些案件为突破口,又在市、县两级新华书店内挖出包括经理、下属课本门市部负责人等在内的工作人员涉嫌贪污贿赂等窝案串案,共计立案侦查24件25人,特别是其中蒙山县教育系统内上下勾结、共同作案的现象最为突出,从中挖出涉嫌贪污贿赂等窝案串案11件11人。 教育领域职务犯罪问题之所以如此突出,原因是多方面的。财务制度不健全,学校管理存在漏洞,对权力的监督制约不健全,图书管理、保险等市场的不正当竞争,教育系统内乱收费,选人用人机制不健全,对教职员工的法制宣传教育抓得不紧等都成为教育腐败的诱发因素。 检察机关指出,要消除教育领域的职务犯罪问题,除了要在教育系统建立统一、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和监督制约机制,提高教育工作者的法律意识外,政府部门还应设法解决学校经费困难和教师福利待遇问题,把教育系统内滋生职务犯罪的现象消灭在萌芽状态。 |